杭州关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事项的通知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1-06 09:04:00 来源:中国杭州
各采购单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了提升服务水平,方便办事。从2012年1月1日起,我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服务窗口由市民之家三楼14号窗口移至5号窗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书面申请
申请单位。委托社会中介的,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申请;单位自行组织采购的,由采购单位直接申请。
申请形式。提交《杭州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需求表》原件。表格可从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需求表须填写完整,字迹清楚,特别是评审项目、评标地点和联系人手机号码务必填写准确。需求表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窗口受理。提交申请须在评标前一个工作日的9:00至15:00工作时间内。如需抽取外地专家应提前一个工作日。
专家类别。详见《杭州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专业类别》。
二、专家抽取
随机抽取。由“杭州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远程网上抽取语音通知系统”根据需求表要求的专家类别和人数随机抽取、通知。
密封打印。系统完成项目评审专家抽取后,一次性密封打印名单,由申请单位于当天17:00前工作时间内到窗口领取。专家名单在规定的评标开始时间拆封核对,并由专家签到确认。
三、临时专家
如遇专家库中未有评审项目所需专业的专家,则由申请单位按照1:3比例提供临时专家候选名单,经采购办审核同意录入临时专家库,由窗口受理申请,系统在候选名单中随机抽取。
四、专家请假
专家应根据语音系统的通知准时参加评标。确需请假的,需提前向专家抽取窗口或采购办请假。
申请单位应做好专家请假和替补记录,对无故缺席的专家应及时告知市采购办。
五、补抽专家
如有专家临时请假,窗口或采购办将安排语音系统补抽。申请单位如确紧急,可要求采购办实施专人电话通知。
六、联系电话
专家抽取服务窗口电话:85085459;
采购办联系电话:吴卫民,85085410。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为了提升服务水平,方便办事。从2012年1月1日起,我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服务窗口由市民之家三楼14号窗口移至5号窗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书面申请
申请单位。委托社会中介的,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申请;单位自行组织采购的,由采购单位直接申请。
申请形式。提交《杭州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需求表》原件。表格可从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需求表须填写完整,字迹清楚,特别是评审项目、评标地点和联系人手机号码务必填写准确。需求表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窗口受理。提交申请须在评标前一个工作日的9:00至15:00工作时间内。如需抽取外地专家应提前一个工作日。
专家类别。详见《杭州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专业类别》。
二、专家抽取
随机抽取。由“杭州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远程网上抽取语音通知系统”根据需求表要求的专家类别和人数随机抽取、通知。
密封打印。系统完成项目评审专家抽取后,一次性密封打印名单,由申请单位于当天17:00前工作时间内到窗口领取。专家名单在规定的评标开始时间拆封核对,并由专家签到确认。
三、临时专家
如遇专家库中未有评审项目所需专业的专家,则由申请单位按照1:3比例提供临时专家候选名单,经采购办审核同意录入临时专家库,由窗口受理申请,系统在候选名单中随机抽取。
四、专家请假
专家应根据语音系统的通知准时参加评标。确需请假的,需提前向专家抽取窗口或采购办请假。
申请单位应做好专家请假和替补记录,对无故缺席的专家应及时告知市采购办。
五、补抽专家
如有专家临时请假,窗口或采购办将安排语音系统补抽。申请单位如确紧急,可要求采购办实施专人电话通知。
六、联系电话
专家抽取服务窗口电话:85085459;
采购办联系电话:吴卫民,85085410。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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