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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省采购中心关于全省联动协议供货产品价格抽查及处理情况的通报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3-15 14:09:00 来源:浙江省财政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浙江省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实施办法(试行)》及2011年浙江省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浙江省财政厅会同省政府采购中心于2011年12月一2012年1月间,委托第三方市场价格调查机构对我省部分协议供货产品价格进行了抽样调查和评估,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公布如下:
  
  一、调查情况
  
  本次调查对象为我省于2011年6月-8月招标入围的共5大类266款电子类协议供货产品,占入围产品总数的50%。调查以中关村电子信息产品指数为基础,经与北京中关村等电子产品市场实际销售的同品牌、同型号、同配置机型的市场成交价格作比对(市场上没有同型号、同配置机型的,按照相近机型配件价格调整后进行比较),大多数协议供货产品的协议价格公允、合理,但也有少数厂商未严格履行政府采购供货协议中所作的承诺,其中有82款产品协议价明显高于市场可比价格,占产品抽查产品数的30.8%。
  
  从产品分类构成看,台式计算机共抽查23款产品,协议供货价平均略低于市场价;数码相机类15款、办公外设类114款(其中激光打印机17款、一体机15款、数码复印机45款、投影机37款),协议价平均与市场价大致相当;便携式计算机66款、移动存储类48款,协议价平均高于市场价。
  
  虽然协议供货产品按规定通过网上或书面二次竞价后的实际成交价格比协议供货价还会有所下降,但便携式计算机、移动存储等部分协议供货产品价格虚高的问题是客观存在的。
  
  二、处理情况
  
  1、对于协议供货价格高于市场价的相关供应商及其产品,视失信行为情节、整改情况等,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东芝电脑网络(上海)有限公司提供的东芝L600-K01、东芝L600-K05B、东芝C600-K03B便携式计算机等多款中标产品的协议供货价格远远高于同期市场可比价格,按规定取消该公司的2011-2012年度计算机协议供货资格,列入政府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六个月,扣除该供应商诚信记录分30分,相关产品作下架处理。
  
  宏碁电脑(上海)有限公司提供的宏碁TravelMate 4750G、宏碁TravelMate 8481、宏碁TravelMate8473G等多款中标产品的协议供货价格明显高于同期市场可比价格,按规定暂停该公司2011-2012年度计算机协议供货资格六个月,按一般不良行为扣除该供应商诚信记录分10分,相关产品停止供货六个月。
  
  联想(上海)有限公司、戴尔(中国)有限公司、夏普商贸(中国)公司、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劲永科技有限公司(Sandisk牌U盘)等单位有部分产品协议供货价格高于市场价。经书面通报,该5家单位能够认识自身错误,积极下调价格。鉴此,对上述5家单位按一般不良行为扣除该供应商诚信记录分10分,相关产品停止供货1个月。
  
  另有43款产品协议价格略高于市场价,经书面通报后,相关供应商已及时调整价格,目前上网协议价已等于或略低于市场价。鉴此,予以批评教育,以观后效。
  
  2、在此次价格调查过程中发现,以下5个品牌供应商提供的协议供货产品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现予以通报表彰,并在供应商诚信考核记录中分别增加该供应商诚信分值10分,以资鼓励。它们分别是:
  
  索尼(中国)有限公司(便携式计算机),抽查的6款在售产品协议供货价格均与市场价相当或低于市场价,平均优惠率14.5%;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台式计算机),5款产品均低于市场价,平均优惠率9%;
  
  上海惠普有限公司(激光打印机),6款产品均低于市场价,平均优惠率8.3%;
  
  爱国者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U盘),4款产品均低于市场价,平均优惠率10%;
  
  杭州诚日数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西部数据牌移动硬盘),6款产品均与市场价相当或低于市场价,平均优惠率6%。
  
  为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长效监管机制,净化政府采购市场,努力造就一支依法采购、诚信经营的供应商队伍,今后我们将继续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对相关协议供货产品的价格调查、质量抽查和履约监督工作。希望广大供应商以本次协议供货产品的价格调查处理结果为鉴,牢固树立“依法履约”和“诚信经营”的理念,加强协议供货产品价格、质量和售后服务管理,共同维护好政府采购工作的形象。对在本期协议供货有效期内的历次价格调查或履约监督中发现的信守承诺、诚实经营、表现良好的供应商,在下一期协议供货资格入围中将按规定予以加分或优先授予入围资格;对于涉及虚抬价格、以次充好、扰乱市场的供应商,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欢迎广大采购单位、相关供应商以及其他关心支持政府采购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对协议供货工作进行监督,共同维护协议供货市场的秩序和声誉。
  
  浙 江 省 财 政 厅
  
  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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