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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省采购中心对参加“2012政府采购(杭州)研讨会通知”的澄清公告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3-27 14:21:00 来源:浙江省财政厅
  近日,有单位反映收到名为“2012政府采购(杭州)研讨会通知”的传真,该通知称“浙江省政府采购办(中心)”拟参加6月15日-17日在杭州举办的“2012政府采购(杭州)研讨会”,以此为名吸引供应商报名参加。现澄清说明并公告如下:
  
  一、因机构改革,原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浙江省采购办)的牌子已于2009年底前撤销,其职能已由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承担,现已无“浙江省采购办”这个机构;
  
  二、浙江省财政厅(采购监管处)和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均未与“2012政府采购(杭州)研讨会”的举办方或组织方进行过任何接触,同时也无计划或表示过要参加“2012政府采购(杭州)研讨会”的意思,纯属于该举办方冒名敛财的行为。
  
  三、今后如再发现有单位冒用我们名义进行不正当活动的,请及时向我们反映或核实,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必要时,我们也将移送公安等部门进行查处。如有我们组织的活动,我们一定会在本网站公告,或以正式文件形式印发通知大家,切勿上当.
  
  浙江省财政厅采监处 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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