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预算单位采购人信息维护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5-30 10:42:00 来源:天津市政府采购办
各市级预算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强化市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队伍建设,建立系统的教育培训机制,按照市政府《转发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各采购单位必须确定从事政府采购工作的部门和人员,并保证人员的相对稳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从即日起,各市级预算单位(含一级预算单位和二级预算单位)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系统管理-信息维护上维护采购人信息,按要求详实填写相关内容,及时维护相关信息。各主管预算单位要做好督办工作。采购人信息维护工作截止到2012年6月30日,逾期未确定政府采购工作管理部门和相关人员的或信息填写不全的预算单位,将暂停政府采购活动。
天津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2012年5月29日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强化市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队伍建设,建立系统的教育培训机制,按照市政府《转发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各采购单位必须确定从事政府采购工作的部门和人员,并保证人员的相对稳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从即日起,各市级预算单位(含一级预算单位和二级预算单位)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系统管理-信息维护上维护采购人信息,按要求详实填写相关内容,及时维护相关信息。各主管预算单位要做好督办工作。采购人信息维护工作截止到2012年6月30日,逾期未确定政府采购工作管理部门和相关人员的或信息填写不全的预算单位,将暂停政府采购活动。
天津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2012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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