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供应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紧急通知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从即日起将在我市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供应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详见“关于在我市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供应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深府购〔2012〕10号)”。请各投标人严格按照该文件要求,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提供及时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避免因该必备资质文件缺失,对供应商注册或投标等政府采购事宜造成不利影响。
特此通知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关于在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供应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
深府购〔2012〕10号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维护政府采购市场公平竞争,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情况,经研究,决定在我市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供应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质条件中设置“近三年内(即从 年 月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的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由供应商申请,营业执照住所地的检察机关出具。 二、对申请入库的供应商,在提交注册的资料中须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不予办理注册入库。三、对已注册入库并处于使用状态“有效”的供应商,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定期汇总供应商名单交由市人民检察院进行集中查询。对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将锁定其密钥的投标权限,禁止其参与全市的政府采购活动。
深圳市(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均面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接受相关申请材料后,三日内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服务免费提供。 特此通知。
附件:1.申请查询单位及个人应提供的材料
2.申请书(格式)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二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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