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关于做好区县政府采购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7-25 12:38:00 来源:天津政府采购网
各区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为做好政府采购法规制度的宣传工作,方便各方当事人及时了解政府采购相关制度规定,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将统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区县级政策法规栏目中发布区县级政府采购规范性文件。
现请各区县财政局于2012年8月1日前将本单位制定的现行有效的政府采购规范性文件(不包括纯转发类文件)上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并将文件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togp@sina.com)。同时,本次集中备案工作完成后,各区县财政局如制定新的政府采购规范性文件(不包括纯转发类文件),请于文件制定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备案。
联系人:张宇航
联系电话:23311740
天津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2012年7月24日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