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十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市级预算单位,各区县财政局,各采购代理机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十周年之际,为了宣传十年来的改革成果,进一步推动政府采购事业健康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财办库〔2012〕73号)精神和我市2012年政府采购有关工作的安排,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将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十周年为契机,广泛宣传政府采购的政策法规和操作程序,让更多的政府采购当事人知法、懂法、守法,实现采购人依法采购、采购代理机构依法代理、评审专家依法评审、供应商依法参与的工作目标。积极宣传政府采购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的丰硕成果,增进全民对政府采购工作的了解和认识,形成有利于政府采购科学发展的正确舆论氛围,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泰达杯”政府采购百题知识竞赛
9月15日至10月31日,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开通“泰达杯”政府采购百题知识竞赛答题系统,各市级预算单位、区县级预算单位、各采购代理机构、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均可在线答题。系统同时也接受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监督员、供应商和社会公众参与答题。竞赛设最佳组织奖和个人优胜奖。最佳组织奖的授予范围是各市级预算单位、各区县财政局(组织区县级预算单位)和各采购代理机构,奖励数量将分别设定。个人优胜奖分别按照答题身份设定参与人数10%的奖励数量。答题系统将具体说明奖励办法。获奖单位和获奖者名单将通报全市各单位,并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布。
(二)举办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十周年纪念会议
12月中下旬,举办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十周年纪念会议,总结我市十年来政府采购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展望未来政府采购改革发展的宏伟蓝图,表彰“泰达杯”政府采购百题知识竞赛的最佳组织单位和优胜个人,各政府采购当事人代表就政府采购工作发表感言,各政府采购当事人参与的文艺演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将组成专门的工作班子,抓好宣传活动
的开展。各市级预算单位、各区县财政局、各采购代理机构要把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十周年宣传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市级预算单位要组织好本系统、本单位政府采购百题知识竞赛答题活动,各区县财政局要组织好本区县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答题活动,各采购代理机构要组织好本单位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并培训辅导有关供应商参与答题活动。各系统、各单位要以百题知识竞赛答题为契机,积极开展相关人员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和操作程序的培训工作,不断提升政府采购相关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加强协作,各方联动
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多方参与,统筹安排好
竞赛答题和文艺汇演等宣传活动。通过答题,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通过文艺演出,充分展现我市政府采购战线各方当事人积极向上的工作状态和精神风貌。
(三)做好规划,务求实效
各系统、各单位要做好相关工作的组织规划,本着因地制
宜、节俭费用、措施有力、务求实效的原则,做好相关工作。百题竞赛要保证本系统、本单位政府采购相关工作人员的参与率,部门领导要定期查询本系统、本单位政府采购相关工作人员参与答题情况,做好组织推动。文艺演出要结合政府采购工作实际,突出健康向上的人和事。演出形式不限,题材丰富多彩。
(四)其他要求
1.各系统、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本项工作,做好组织规划、执行督办和日常联络。
2.各系统、单位请于9月20日前将演出节目的形式和名称上报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二○一二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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