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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3年省级部门预算的通知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9-21 12:48:00 来源:陕西省财政厅

  陕财办预〔2012〕175号


  
  省级各部门:
  
  为做好2013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及预算管理改革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2013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以早编、细编专项资金预算为突破口,以推进专项资金“项目库”建设为重点,以建立和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为契机,加快财政支出改革步伐,优化支出结构,增强调控能力,努力构建职责清晰、分配科学、编制透明、支出高效、管理规范、监督有力的财政预算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省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快速协调发展。
  
  2013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原则是: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通过预算编制切实保证省委、省政府各项政策落实和重点支出需要;切实早编、细编专项资金预算,规范项目管理,加大资金整合,提高专项资金效益;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扩大绩效管理试点范围,加大绩效结果应用力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格控制购车、接待、出国等经费支出,建立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加强综合预算管理,细化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强预算编制的基础性工作,清理和规范预算单位,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和“项目库”管理方式,为预算执行创造良好条件。
  
  二、主要工作
  
  2013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和管理主要开展的工作是:
  
  (一)早编、细编项目支出预算。2013年部门预算编制要以“项目库”建设为核心,提前编制项目预算,细化项目支出,控制和减少代编预算规模,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为做好预算执行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省级各部门要从9月份起开始编制2013年专项资金预算,抓紧做好项目征集、评审和报批工作,以不超过2012年专项资金预算数额的120%掌握,于12月2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排序后纳入专项资金“项目库”.省财政厅依据省级财力情况以及各部门专项资金细化情况,对专项资金预算进行审核平衡后,择优纳入2013年省级预算草案。省人大批准省级预算草案后,省财政厅将会同项目主管部门,依据专项资金“项目库”及时下达预算、拨付资金。
  
  (二)完善公用经费定员定额标准体系。针对目前省级预算定额标准覆盖面窄、公用经费标准较低、项目支出定额体系不健全、单位对档不完善等问题,2013年预算编制要从以下三个方面予以改进和完善:一是细化并适当提高省级单位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增强单位基本运转的保障能力;二是完善单位对档档次,使公用经费公平合理分配,实现同类型单位财政供给水平基本一致;三是研究建立项目支出标准体系。通过定额标准的调整,逐步规范省级单位支出,提高基本运转保障力度。
  
  (三)加强预算基础信息管理。预算基础信息是核定单位支出预算的基本依据,也是完善预算分配管理的重点环节。2013年预算编报过程中,一是改变基础数据填报办法,不再每年重新填报基础信息,当年存在人员、车辆、资产等基础信息变化的,由单位提供相关文件资料,省财政厅核实后直接维护相关数据;二是清理和规范省级预算单位,压缩和减少一级预算单位数量。对能明确主管部门的事业单位,在保障单位独立开户、经费管理权限不变的情况下,不再单设为一级预算单位,并入主管部门作为二级预算管理。同时,提高一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管理水平和对二级预算单位统筹管理的责任,规范省级部门预算编报体系。
  
  (四)扩大部门预算公开范围。在加强一般性支出控制和管理的基础上,2013年继续扩大部门预算公开单位范围,除有保密规定的单位和部分特殊单位外,2013年拟将省级单位普遍纳入预算公开范围(具体名单另行通知)。纳入预算公开范围的单位要向省人代会报送部门预算草案,并在预算批复后及时向社会公开201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五)继续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预算。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的要求精神,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切实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支出。要加强会议费支出管理,大力压缩差旅、会议、文件等支出,严格控制国际会议、论坛、庆典、节会等活动,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六)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按照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要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13年预算编制中,一是继续要求每个省级单位都有绩效评价试点项目;二是进行预算绩效目标批复试点,对省级单位100万元以上的新增项目,在批复预算数额时同步批复项目绩效目标;三是在申报2013年省级新增财力时,需新设立专项资金的,主管部门要提出可行性论证报告,制定详细的实施规划,设定具体任务和预期绩效目标,报省政府批准后设立;四是继续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工作,对资金使用效益低、连续结转两年以上的项目预算,由省财政收回,统筹安排使用。
  
  (七)加快推进综合预算编制。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对按规定应列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和资金,应全部编报部门预算,所有资金应统筹安排用于各项支出。推进结转结余资金管理与预算编制的有机结合,在编制、批复2013年部门预算时,要结合部门结转和结余资金情况,提出统筹使用结转和结余资金计划。此外,对离退休上卡工资、上卡津贴两项支出,将纳入单位部门预算统一反映,不再由省财政直接列支。
  
  (八)加强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预算管理,从严控制新增资产数量和经费。 省级部门要做好采购计划,2013年准备实施的采购项目,要全部在年初部门预算中编列。对年初未编制采购预算,年度执行中新增的自筹采购事项,省财政厅采购资产处和相关业务处要从严控制和审核。经认定确需执行中自筹采购的,要确保单位不挪用其他项目资金实施与原项目内容无关的政府采购事项,同时要确保自筹资金到位后方可审批。
  
  (九)细化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基本支出要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编报,项目支出要编报到具体执行单位的明细支出项目,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省级相关部门要提高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申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2013年我厅将按年初预算对政府性基金收支进行指标管理,年初在部门预算中未编列基金预算的省级单位,执行中原则上不安排基金支出;对执行中超收较多的基金,在报经省政府同意后,可用于平衡省级公共预算。
  
  (十)继续做好项目支出明细核算工作。各单位要继续做好2013年项目支出明细核算工作,年初要认真做好细编项目预算工作,提高预算的准确性;执行中要根据支出用途,严格按照项目进行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做到账证相符、账实相符、帐表与决算相符,为完善财政支出管理、实施绩效评价工作打下坚实的会计核算基础。
  
  三、时间安排
  
  2013年省级部门预算继续按照“两上两下”程序编制:
  
  (一)2012年9月,召开省级部门预算布置工作会议,安排布置2013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印发2013年部门预算编制文件,组织培训部门预算编制软件,下发2013年部门预算参数。
  
  (二)10月20日前,各部门单位完成部门预算数据“一上”工作(报送部门人员、资产等基础信息变更文件;报送本级项目支出需求)。
  
  (三)11月10日前,省财政厅根据人员支出核定情况、公用经费定额调整情况以及单位项目支出审核情况下达“一下”控制数,各部门单位根据 “一下”控制数及部门预算项目建议修改调整“二上”数据。
  
  (四)11月30日前,各部门单位上报预算“二上”数据,并报送预算编报说明。省财政于12月底前完成对部门预算“二上”数据的审核工作。
  
  (五)12月20日前,省级专项资金主管部门上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明细支出项目,省财政厅审核后,纳入省级财政“项目库”管理。
  
  (六)12月底前,省财政厅结合部门预算“二上”数据的审核情况,以及专项资金“项目库”的审核情况,编制完成省级部门预算草案,汇总形成省本级财政预算草案,并按规定程序向省委、省政府、省人代会报送审批。
  
  (七)省财政厅根据省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省本级预算草案,在30日内批复各省级部门预算(“二下”)。各省级部门自财政厅批复本部门预算之日起15日内,批复所属各单位预算,并向社会公开各自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八)省财政厅相关业务处,在批复省级部门预算的同时,按照“项目库”内容,及时批复财政专项资金预算。
  
  四、具体要求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充分发挥部门单位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主体作用,精心组织,认真扎实做好本部门预算编制的各项工作,确保2013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顺利完成。各单位内部要夯实预算编制力量和工作机制,充实财务及预算人员,确定专人负责部门预算编制、公开工作,建立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办法,促进预算编制与部门履行职责、事业发展相结合。
  
  (二)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省财政厅统一下发的报表格式和规定的编制方法,在合理测算的基础上,分别编制部门收入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2013年,省级大多数单位的部门预算要报送省人大审议,各部门、各单位要确保预算各项数据的准确、可靠、真实、完整。预算科目的编列要按照201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要求,认真核对填列。预算编制说明要内容翔实,文字简练,表述清楚到位。
  
  (三)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从严从紧编制2013年省级部门预算,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用车、会议等一般性支出,坚决反对铺张浪费,要把有限的财力用到部门和单位急需的事业上,确保重点支出需要。除特殊事项外,2013年省级单位“三公”支出年初预算一般不得高于2012年预算水平。
  
  (四)专项资金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提前编报工作。各部门要及时发布项目征集指南,并认真组织好项目的评审、论证和排序,按规定时限将专项资金明细项目纳入财政“项目库”管理,确保省人代会后能够及时下达专项资金预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各部门、各单位要抓紧对2013年预算编制的代码体系、机构变更、预算单位撤并等情况进行核对和清理,需调整的事项要及时向省财政厅相关处室反馈,确保预算编制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201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模板)下载
  
  2、2013年部门预算录入表
  
  3、2013年部门预算输出表


  
  陕西省财政厅
  
  201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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