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关于做好2013年度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相关工作的通知
为方便采购人采购,我办拟于近期开展2013年度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供应商资格入围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议供货的范围包括
(一)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显示设备
(二)PC服务器、路由器、交换设备、防火墙、磁盘阵列、KVM设备、不间断电源(UPS)
(三)操作系统软件、信息安全软件、办公套件
(四)打印设备、扫描仪、传真机、复印机、投影仪、多功能一体机、摄像机、照相机及器材、电子白板、速印机
(五)办公消耗用品:复印纸、硒鼓、粉盒
(六)轿车(1.8排量18万以下)
(七)生活用电器: 空调机(包括分体壁挂式空调、分体柜式空调)、电视机、电热水器
(八)部分医疗设备:普通X线摄影机、移动X线机、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便携式)、灰阶超声诊断仪、心电图机、血液分析仪、多参数监护仪、除颤监护仪、生化分析仪、培养箱、生物显微镜、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超低温冰箱、离心机、分光光度计、PCR仪
二、定点采购的范围包括
(一)印刷品:出版物类、票据、证书、信封、档案袋、文件、资料、报表、表格等
(二)制服:公务制服
(三)照明设备:双端荧光灯、自镇流荧光灯、高压钠灯、管型荧光灯镇流器、LED灯(日光灯、面板灯、投光灯、路灯)
(四)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五)航空机票(国际、国内)代理服务
(六)家具用具:床类、台桌类、椅凳类、沙发类、柜类、家具零配件
三、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入围供应商资格确认时间及方式
(一)办公消耗用品、打印设备中的安全打印机、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采用公开入围招标方式确认2013年度入围资格,招标信息将于2012年11月10日前后发布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市级采购信息栏目,具体招标要求详见各项目招标文件。
(二)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延续方式确认2013年度入围资格。凡2012年度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入围生产厂商和代理商,可按以下要求向市采购中心递交资格延续申请并办理确认:
1.各生产厂商可申请延续本企业2012年度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已入围项目资格,在递交资格延续申请时应同时递交服务承诺。
2.各代理商须递交资格延续申请及服务承诺,如代理品目无变化,须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直接或间接销售授权书;如代理品目发生变化,须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直接销售授权书。以上授权书有效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3.符合上述条件的生产厂商和代理商经市采购中心审核后,报市政府采购办公室确认,列为2013年度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生产厂商和代理商。
4.延续入围资格的确认时间及递交文件格式要求,将于2012年11月10日前分项目发布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市级采购信息栏目,凡未按规定时间递交相关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5.已取消2012年度天津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资格的供应商不得延续。
请相关单位、生产厂商和供应商按通知安排关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www.tjgp.gov.cn)市级采购信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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