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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关于推迟2013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审查时间的通知

作者:泰安 发布于:2012-12-12 14:42:00 来源:泰安市财政局

  泰采[2012]13号
  
  关于推迟2013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备案审查时间的通知


  
  各有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关于印发<泰安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泰财采[2012]12号)出台时间较短,为保证备案质量,经研究决定,将2013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审查时间延期至2013年元月15日至元月底进行。请拟备案代理机构按照新办法规定,务于2013年元月15日前报送有关备案资料,逾期不候。
  
  二O一二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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