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关于本市政府采购新聘评审专家的培训通知
为了使新聘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熟悉政府采购法规及评审规则,保证评审质量,我局将组织新聘专家培训。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本次培训共分二批(培训人员名单附后)。具体时间为:2013年1月14日下午1:00~5:30和2013年1月15日下午1:00~5:30,请尽可能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参加培训。
二、培训地点
培训地点:上海市中山西路2230号(近宜山路)上海立信会计学院3号楼305教室。
附近交通:轨道交通1号线[上海体育馆站]、轨道交通3号线、4号线、9号线[宜山路站]。公交车:73路、76路、87路、93路、122路、138路、224路、712路、732路、830路、857路、909路、924路[中山西路宜山路站]。
三、培训内容
1、本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介绍。
2、政府采购网上评标操作培训。
3、政府采购法规及评审规则讲解。
四、注意事项
(一)请带好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现场领取专家聘书。
(二)为保证培训效果,请事先点击查看和了解本页面上方的“政策法规”,并重点学习下列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09〕3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4)56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沪财采〔2012〕4号)
7、关于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沪财库〔2012〕15号)
8、财政部 监察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3]119号)
9、《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
10、《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
11、《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0号)
12、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
13、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2007)2号)
1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15、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沪财库〔2012〕30号)
16、《关于启用本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系统的通知》(沪财库〔2011〕63号)
17、关于发布《上海市2013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沪财采[2012]8号)
18、《关于规范市级政府采购运行管理的通知》(沪财库〔2007〕18号)和《关于市级政府采购补充规程的通知》(沪财库〔2009〕34号)
19、《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事项的通知》(沪财库〔2009〕30号)
20、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采购协议采购网上供货管理办法》的通知》(沪财采〔2012〕1号)
21、关于修订《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的通知(沪财库〔2012〕24号)
(三)为保证培训质量,务请准时出席,并请在培训期间关闭移动通讯工具或调至振动档。
(四)因场地有限,不提供停车位。
(五)联系电话:54679568-20125 20138;54906050。
特此通知。
上 海 市 财 政 局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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