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缴纳2013年协议供货投标保证金的重要通知
作者:国采中心 发布于:2013-06-08 09:18:00 来源:国采中心
各厂商投标人:
在缴纳新一期协议供货保证金时,有以下注意事项
1.如同时投标软件和设备两个项目,请分别缴纳投标保证金。
2.汇款时务必备注项目编号。
3本项目只接受电汇、信汇两种付款方式。
如有保证金相关疑问,请致电83084954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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