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宣传贯彻工作会议的通知
鲁财采函〔2013〕2号
关于召开《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宣传贯彻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有关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
我省首个政府采购地方性法规《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3年9月1日正式实施。为更好地学习和贯彻《办法》,定于8月26日召开全省《办法》宣传贯彻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第一阶段,部署《办法》的学习和贯彻活动,讲解《办法》主要内容和具体条款,全体与会人员参加。
(二)第二阶段,汇报交流各市典型工作经验,研究讨论下一步我省政府采购改革方向和工作重点,讨论《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各市财政局分管领导、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负责人参加。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一)第一阶段:上午9:00,省财政厅三楼礼堂。
(二)第二阶段:下午2:00,石岛山庄德智楼三楼礼堂。
三、与会人员
省直各部门财务负责人和政府采购经办人员各1名;各市财政局分管政府采购领导和监管机构负责人;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及部分驻济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负责人;新闻媒体记者。
四、会议要求
请各单位于8月23前将与会人员名单(回执)报送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人:张 沫 刘 媛
电 话:0531-82669895 82669931(传真)
邮 箱:sd82669734@163.com
附件:报名回执
山东省财政厅
2013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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