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采购中心关于2013年度省级协议供货联动项目交纳保证金的通知
作者:浙江 发布于:2013-09-04 09:18:00 来源:浙江采购中心
各省本级协议供货供应商:
2013年度省本级协议供货已上线,请各省本级协议供货供应商于2013年9月6日前至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杭州市环城北路305号一楼)服务台交纳协议供货履约保证金。
交纳内容:2013协议供货履约金
交纳金额:
1.代理一个品目商品的交纳金额为10000元整;
2.代理多个(两个及以上)品目商品的交纳金额为20000元整。即交纳金额最高限额为20000元整。
交纳方式: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网银转账等。
交纳支票或银行汇票的,直接凭支票或汇票在采购中心服务台换取收据,通过网银转账的,凭网银转账单(打印件)在采购中心服务台换取收据。
交纳账号信息:
开户名: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账号:1100 4794 112101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
备注:2012年度协议供货履约保证金可以自2013年9月9日之后起开始退还,供应商携带由本采购中心开具的“交入保证金凭证”第二联‘退款联’,并填写好相关信息,加盖法人章及财务章,及时到服务台办理保证金无息退还手续。
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9月3日
2013年度省本级协议供货已上线,请各省本级协议供货供应商于2013年9月6日前至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杭州市环城北路305号一楼)服务台交纳协议供货履约保证金。
交纳内容:2013协议供货履约金
交纳金额:
1.代理一个品目商品的交纳金额为10000元整;
2.代理多个(两个及以上)品目商品的交纳金额为20000元整。即交纳金额最高限额为20000元整。
交纳方式: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网银转账等。
交纳支票或银行汇票的,直接凭支票或汇票在采购中心服务台换取收据,通过网银转账的,凭网银转账单(打印件)在采购中心服务台换取收据。
交纳账号信息:
开户名: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账号:1100 4794 112101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
备注:2012年度协议供货履约保证金可以自2013年9月9日之后起开始退还,供应商携带由本采购中心开具的“交入保证金凭证”第二联‘退款联’,并填写好相关信息,加盖法人章及财务章,及时到服务台办理保证金无息退还手续。
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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