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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武汉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重新登记工作的通知

作者:武汉 发布于:2013-09-23 09:11:00 来源:武汉市财政局

  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为了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质量,经研究决定,从2013年9月16日起至2013年11月30日止,对市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资格复审并重新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截至2013年8月底,取得武汉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的市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均属这次重新登记的范围(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内容
  
  (一)评审专家的续聘条件
  
  1.专业水平和执业能力能够继续满足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要求;
  
  2.熟悉和掌握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方面的新规定,并参加必要的政府采购培训;
  
  3.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严格遵守客观公正等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职责情况;
  
  4.无违反规定或其他违纪违法不良记录。
  
  (二)年龄条件
  
  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对专业优势突出、在其研究领域内享有一定声誉或在国内、国际上获得过专业领域奖励以及科研成果的专家,年龄可不受此限,但需提供近期体检报告。
  
  (三)参加政府采购评审项目类别
  
  根据《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规定,结合我市实际,专家共分61类,每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最多只能选择三个专业类别(详见附件2)。
  
  (四)财政部门认为应当考核的其他内容。
  
  三、登记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填报(2013年9月16日-10月15日)
  
  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武汉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登记表》(详见附件3),于2013年10月15日前,将毕业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等有关资料,一并报送武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报送材料时请递交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查看后现场退回。
  
  (二)资料审核(2013年10月16日-10月31日)
  
  武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收到《武汉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登记表》及相关资料后,将于2013年10月16日起,集中对专家资格进行复审。
  
  (三)名单公示(2013年11月1日-11月11日)
  
  复审合格的专家名单将于2013年11月1日起,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四)更新专家库(2013年11月11日-11月30日)
  
  对资格复审合格、公示没有异议的评审专家,武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将予以续聘,并颁发新的《武汉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聘书》。
  
  四、有关要求
  
  (一)根据申请专家的填表情况和代理机构的考核结果等因素,财政部门将逐步建立普通专家库、资深专家库、应急专家库和不良专家库。
  
  (二)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资格复审资料的专家视为自动解聘,从2014年1月1日起不再担任评审专家。
  
  (三)本通知和有关表格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和“武汉市财政局网”(http://www.whczj.gov.cn)同时发布,可上网查询和下载。在执行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联系电话:027-85731461
  
  地址:武汉市解放大道1499号武汉市财政局2号楼204室
  
  (四)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重新登记的评审专家。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采取推荐与自我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按相关规定申请加入市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
  
  附件:1.武汉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名单
  
  2.武汉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评审项目分类表
  
  3.武汉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登记表
  
  2013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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