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本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南昌 发布于:2013-10-29 15:57:00 来源:南昌市采购办
市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抽取工作,经研究,决定自2013年10月25日起至《江西省综合评审专家库》正式使用前,除特殊情况外,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专家抽取工作统一委托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抽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申请单位按《南昌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的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表》,并加盖公章确认。评标、谈判、询价在上午进行的,可在前一天下午向市政府采购办提交《申请表》;评标、谈判、询价在下午进行的,在当天上午向市政府采购办提交《申请表》。
2、审核。市政府采购办收到申请单位的《申请表》后,现场对申请抽取专家的优先抽取专业和人数等进行确定,加盖专用章后复印备案,原件返回申请单位。
3、抽取。在评标、谈判、询价前1个小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经市政府采购办审核后的《申请表》提交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申请单位的经办人员和纪检(监察)人员、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抽取。评审专家抽取结束后,由申请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将密封的评审专家名单带入评审现场。
特此通知
附件:1、《南昌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申请表》
2、江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专业代码表
2013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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