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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省级单位全面推行政府采购计划网上申报审批的通知

作者:陕西 发布于:2014-02-10 13:19:00 来源:陕西省财政厅
  陕财办采资(2014)5号
  
  省级各部门、单位,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陕西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经过前一阶段的运行,已基本具备全面推行电子化的条件。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经研究决定,从2014年2月起在省级单位全面推行采购计划网上申报审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内容
  
  从2014年2月起,省级主管部门及一级预算单位所有政府采购项目计划通过系统申报,不再报送纸质采购项目申请审批表。
  
  二级及以下预算单位暂时实行网上申报与纸质并行,采购单位通过系统申报政府采购计划的同时,填报纸质采购项目申请审批表。
  
  二、实施程序
  
  (一)采购计划申报。
  
  1. 省级单位通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专网(“金财专网”)登录陕西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http://200.1.1.12:8001/portal/)进行操作,采购计划填报完成后传至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与资产管理处(首次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密码,以保证安全性)。
  
  2. 系统中设置了两种采购申请表,采购单位填报采购计划时,根据《政府采购法》和《省级单位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相关规定,结合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填报对应的采购申请表:
  
  (1)拟采用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及分散采购等方式实施的项目, 通过“采购计划”填报;
  
  (2)拟采用协议供货方式实施采购的项目,通过“协议供货”填报。
  
  3. 采购单位填报采购计划时,应同时提交采购项目的具体需求附件,包括技术参数、服务要求、供应商资质要求等。
  
  4.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变更采购方式的,需先提交纸质变更申请,按程序审批通过后,再登录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及审批,网上填报申请表时需同时在附件中提交变更申请。
  
  5. 通过审批的采购计划可通过“打印”功能进行打印。
  
  6. 采购单位可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下载专区”或者“培训园地”中下载“采购单位使用手册”,进行相关使用操作学习。
  
  (二)采购项目审批。
  
  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与资产管理处通过系统接到采购计划申请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省级单位政府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及采购预算等规定,核实采购预算,确定项目采购方式和组织形式。
  
  (三)采购项目实施。
  
  1. 系统根据采购组织形式将属于集中采购的项目下达给省政府采购中心。属于部门集中采购的项目发回采购单位,由采购单位自主选择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采购单位选定代理机构前以纸质形式将代理机构名称报至财政厅采购资产处,由采购资产处审核代理机构资质等级、代理业务范围及有效期。
  
  2. 省级单位集中采购项目已经实现电子化;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也将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开。
  
  三、其他
  
  已开通省级国库集中支付专线的采购单位,可以通过国库集中支付专线登录,进行相关操作;未开通省级国库集中支付专线的单位,可与省财政厅信息化建设管理处联系,通过电信部门接通财政专线(费用由单位承担)。
  
  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是政府采购领域一场深刻的变革,是提升政府采购效能的重要方式,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手段,也是我省纪委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省级各部门单位、各采购代理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定专门机构及人员从事这项工作,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监督和培训,严格按照电子化要求编报政府采购计划、组织实施采购项目,以保证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采购单位、各采购代理机构在实际工作中,如有什么问题、意见及建议,请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便于进一步改进、完善和提高系统。
  
  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与资产管理处联系电话:68936154,68936148,68936408,87611715,87611725。
  
  省财政厅信息化建设管理处联系电话:贾永峰87617071
  
  财政专线联系电话:68936180转0,联系人:陈剑林。
  
  用友软件公司联系电话:68936744,15829912481。
  
  201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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