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监管-政府采购信息网

关于办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2013年信息类产品协议供货软件采购项目(总第二十期)履约保证金退还的通知

作者:国采 发布于:2014-08-05 08:24:00 来源:国采中心

  各位供应商:

  即日起,请2013年信息类产品协议供货软件采购项目(GC-HG130151)的中标供应商来中心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保证金的退还方式为电汇。供应商请持以下资料办理保证金领退手续:

  (1)供应商开具的收据。

  付款人名称填“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往来项目填“保证金”,金额项填本单位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数额,并填明开票人和开票日期,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章。

  (2)采购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开标时未领取收据的,应携带中心开具的“关于领取统一银钱收据的说明”、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保证金金额)、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收据后办理退保证金手续;

  未参加投标且未领取收据的,应携带汇款底单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保证金金额)、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收据后办理退保证金手续;

  (3)供应商的银行账户、银行账号及开户银行信息,加盖本单位财务章或公章。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00,下午2:00至4:30,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西章胡同9号院1号楼110室(地铁4号线新街口站A出口,向北80米路西)。

  联系电话:83083702,83083703。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8月4日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