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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入库的通知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5-01-13 14:54: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依据《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建设总体规划〉和〈政府采购业务基础数据规范〉的通知》(财库〔2013〕18号)有关规定,拟于2015年6月1日启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供应商注册登记时间

  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5月31日为集中征集供应商入库阶段,所有参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进行网上注册登记。从2015年6月1日起,凡未进行网上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将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投标活动。

  二、供应商库入库对象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入库对象为在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三、供应商注册条件

  申请注册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规记录;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供应商注册申请

  参与我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进行网上注册。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供应商入库须知》。供应商应承诺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等虚假成份,如有弄虚作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五、供应商入库审核

  (一)入库供应商按照"谁审查、谁负责;一地注册、全区通用"的原则,由其属地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登记入库。即,注册地在自治区内的供应商,其入库登记由其工商注册地所在的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负责受理;注册地在自治区外的供应商,其入库登记由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负责受理。凡是在内蒙古自治区任何一地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其注册资格和登记信息在全区范围内有效。各级财政部门、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单位等应当相互认可,实现信息共享。

  (二)供应商网上注册申请提交后,对应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应在3-5个工作日对其提交的注册信息及上传证照附件内容完成审核。

  在注册审查过程中,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应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本款第三条规定的,应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

  2、供应商申请注册登记的信息或所提供资料不全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供应商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供应商申请注册登记的信息或所提供资料齐全,或者申请供应商已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信息和申报资料,符合规定的,予以审查通过,并网上进行公示。

  (三)供应商网上提交的资料信息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将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网上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供应商的基本信息、相关资质信息、出资人(或股东)和分支(或服务)机构信息等,并同时公布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及公示结束后,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就供应商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举报反映。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应对举报反映的事项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如举报反映不实的,应当予以注册入库;如举报反映属实的,应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属于供应商非重要信息错误的,责令其自行纠正后重新公示;

  2、属于供应商基本资格、业务资质或可能成为评审要素等重要信息错误的,责令其自行纠正后重新公示,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3、属于供应商弄虚作假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列入供应商不良记录,视情报经财政部门后,取消或禁止其1-3年内注册加入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其相关信息同时登记或转入临时供应商库中进行管理。

  六、供应商库CA证书应用

  为实现注册供应商的合法身份验证,保障采购活动执行过程中的数据安全,引入CA数字证书应用,申领CA数字证书采取自愿原则。

  已入库供应商,按照附件《供应商入库须知》申领CA数字证书。

  使用CA数字证书的供应商可直接在网上办理政府采购项目报名;没有CA数字证书的供应商需到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机构进行现场报名。

  七、供应商库信息维护

  (一)除供应商注册登记的基本情况信息以外,供应商还可以维护简介、图片等企业宣传内容。

  (二)供应商注册信息发生变化的可申请变更,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更新供应商库。

  八、其他事项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咨询电话:

  0471-4192048

  供应商库技术服务电话:

  0471-6937167、6937180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15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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