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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进入网上超市须竞价

作者:王巍 发布于:2007-06-13 09:55: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对网上超市中的商品,准许其他供应商按照规定的程序公开竞价;竞价获准入市后,原有供应商自动退市。”

  5月31日,威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正式下发了《威海政府采购网上办公用品超市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其中明确指出,供应商若想参与威海市政府采购网上办公用品超市,必须通过竞价程序,以保证价格的动态和优惠。

超市已基本建成

  据威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邓炳奎介绍,网上办公用品超市筹备于2006年底。经过几次对产品的分类招标,超市已经基本建成。目前,超市中的产品除了服务器还没有最终确定之外,包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在内的常用办公用品已基本被涵盖。邓炳奎说:“超市中的产品品种达到了96种,共有将近一万个规格。”

出台办法规范管理

  在各项工作基本筹备完成之后,威海市采购办正式下发了《办法》,以巩固超市的建设成果,规范超市管理。《办法》明确要求了供应商在今后进入超市的途径,即通过竞价的方法优胜劣汰,保证不断为超市输入“新鲜血液”。

  《办法》中首先规定了竞价的方法和程序,明确竞价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而且竞价范围只限于网上超市已有的商品,不接受超越范围的商品报价。邓炳奎介绍,超市中还未具有的商品品种需要通过公开招标进行首次确定。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中还有一个令供应商神经紧绷的条款,就是“被竞价退市的原供应商,自该商品按照新的价格登录网上超市之日起2个月内,不得参与该商品的竞价。”邓炳奎说:“此条款能确保供应商不断主动更新价格,珍惜参与网上超市的机会。”

严格的价格“保鲜”机制

  邓炳奎认为,网上办公用品超市的建立,就是为了让采购人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采购到价格较为优惠的产品,因此价格“保鲜”就显得特别重要。在《办法》中详细地规定了超市商品价格变化时的处理方法。比如,“网上超市商品因为功能配置升级换代的,在供应价格不变的前提下,供应商可以向市政府采购办提交书面更换商品申请,更换网上超市原有商品”;又如,“网上超市的商品出现生产停产情况或价格上涨幅度超过3%的,须退出网上超市”等。

  严格的价格“保鲜”机制,保证了采购人的利益,符合网上超市建立的初衷。

采购人反映良好

  超市的建立,无疑于给采购人在采购时提供了更全面、更直观的选择机会。据邓炳奎透露,在超市筹备的大半年时间当中,采购人一直在进行网上试用,目前反应良好。可以说,网上办公用品超市是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的“联合体”,但是它又克服了传统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的一些弊病,例如价格更新慢,采购效率低等。网上超市凝聚了有效的价格竞争机制和动态管理方法,使得政府采购兼具价格和效率的双重优势。
 
  更为重要的是,网上办公用品超市中显示的价格,即供应商的竞价价格,仅仅是采购人采购价格的上限。如果采购人对此价格不满意,还可以与供应商进行二次竞价。

  目前,网上超市正按照威海市采购办的预期运行。邓炳奎说:“采购人良好的反映给了我们很大的鼓舞。我们将继续致力于把网上超市办好,让它像生活中的超市一样,价格合理又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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