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地方压缩结余结转资金规模
作者:财文 发布于:2010-07-26 10:38: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为规范财政预算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总体要求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财政部日前出台《关于加强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范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
《通知》规定,省级财政部门要组织本级各部门、督促和指导省以下各级财政部门对结余结转资金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区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切实压缩结余结转资金规模。
《通知》还对加强国库资金管理提出要求,要加快财政结转项目的预算下达和资金拨付,完善特殊事项资金预拨和清算制度。同时,防止为压缩结余结转资金“以拨作支”,将国库资金调入财政专户等不规范做法,确保财政资金切实发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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