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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量集采凸显规模效应

作者:马海瑞 发布于:2010-07-28 11:03: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 日常监管之批量集采

批量集采凸显规模效应
 
厦门是大宗货物批量集中采购的先行者。

  继厦门去年成功实施大宗货物批量集中采购后,今年青岛也出现在这一采购模式的实施者名单中。

  青岛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大宗货物政府统一集中采购工作始于今年年初,主要是对各单位所需汽车、IT、电器等货物,按照配置标准进行汇总、集中招标采购。

  而厦门市则从2008年5月就已经开始尝试将分散采购的大宗货物进行“汇总”采购,通过集中采购形式,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府采购的规模效益。

  大宗货物批量集中采购,这一政府采购制度的重大创新,不仅节约了大量财政资金,实现了政府采购的规模效益,还有助于对产业结构进行调整、优化,减少政府采购供货中间环节,加快现代物流业的发展,且对于从源头上防止、杜绝因采购造成的腐败现象、促进廉政建设等多个方面都有重要意义。

  规模优势明显

  对于采购人而言,拥有足够的数量优势就会获得与供应商相抗衡的议价能力,这是市场经济的规律。对于供应商而言,批量采购不仅有更可观的规模效益,还是进入区域政府采购市场的最佳途径之一。基于以上的原因,大宗货物批量采购显然会对商品价格产生相应的下拉力量,“批量采购正是体现了政府采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初衷。”某地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负责人这样评价大宗货物批量集中采购的示范意义。

  据《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日前,青岛市在首批涉及市纪委、市教育局、口腔医院等5部门的通用办公设备的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中,共采购台式电脑1337台、打印机25台、复印机1台、碎纸机8台,采购金额总计467.625万元,与市场价相比,每台电脑节约1001.75元,累计节约财政资金133.93万元。而在厦门,此节支数字更为突出,自2009年4月正式开始大宗货物集中采购,半年时间内即完成采购额6000多万元,节支率高达40%~50%。

  “市场价近万元的3匹空调,通过大宗货物批量集中采购,最终中标价格只有2000多元,一箱市场售价190多元的复印纸,集中采购价格降到了139元”--大宗货物批量集中采购在厦门首战告捷,其在节约资金上的突出表现引来了业界众多关注的目光。

  标准统一是关键

  厦门市在《厦门市机关事业单位大宗货物政府采购实施方案》中给出了大宗货物的定义:大宗货物是指年度内采购数量和总金额较大且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具有较强需求共性的货物。

  政府采购专家、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徐焕东认为,政府采购虽然要实现多种目标,但最根本的目标还是为了获得社会公共服务所需要的功能。

  在政府采购过程中,不能有效获得必要功能,反而自觉不自觉地获得了“不必要功能”、“多余功能”、“过剩功能”的情况经常存在。可想而知,采购了“不必要功能”和“过剩功能”必然会导致不必要的支出。批量集中采购大宗货物,其首要前提就是保证必要功能,达到标准的统一。

  厦门市大宗货物政府采购包括三类货物:一是一般办公用品,包括复印纸、笔、文件夹;二是标准化货物,包括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空调、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扫描仪、电视机、办公桌椅、学校课桌椅;三是特殊货物,包括医疗设备、广播电视设备、财政投融资基建项目中的电梯(含扶梯)、中央空调、备用发电机组。据了解,今后,厦门市将视整体运行情况再逐步推广,增加类别。

  财政部在2009年初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要求,对台式计算机、打印机和网络设备三种产品整合打包,统一组织招标。

  厦门市大宗货物政府采购即汇总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对大宗货物的需求统一进行采购,从而变各单位分散进行政府采购为统一集中政府采购,通过集中采购规模,吸引更多厂家直接参与到政府采购中来,减少采购中间环节,降低行政成本,充分发挥规模采购的效益。

  记者认为,因为中央单位数量多且分布复杂,中央单位批量集中采购的品目仅暂定为三种。而在中央试点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地区应该积极推广,进行试点,并结合各地实际将此项工作进一步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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