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出台21条措施支持皖江地区自主创新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0-07-29 09:35:0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安徽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日前联合制定了《关于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自主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从“加快产业技术升级”,“支持产业和技术同步转移”,“打造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加大自主创新政策激励”,“加强财政投入和金融支持”5个方面,共出台21项优惠政策,支持皖江地区自主创新。
这些优惠政策包括:皖江示范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各项行政性收费的省,市留成部分,实行免征;对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因上市补交的企业所得税,土地出让相关税费的省,市留成部分,全额奖励企业;国有及国有控股的创新型企业,比照执行国有高新技术企业股权激励试点政策,对企业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进行股权激励;安徽省每年公布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对自主创新产品参与政府采购的给予优惠,以价格为主的招标项目,自主创新产品价格高于一般产品的,给予5%至10%的价格扣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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