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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不给延迟报送采购计划留退路

作者:杜子越 发布于:2010-11-15 09:56: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下发《关于按时报送政府采购计划的紧急通知》

  “一些采购人为了躲避公开招标,就一直压着采购计划不送批。”黑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采购办”)科长刘振友一语道出延迟报送采购计划的根结问题。

  据其介绍,以往每年11月份,办公室里都像是打仗一样忙碌,就是因为总是出现采购人临时报送政府采购计划的情况。

  为了改变这一现象,提高招标采购比重,黑龙江省财政厅于近日下发了《关于按时报送政府采购计划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紧急通知》)。

  “在这个时候下发《紧急通知》就是为了督促采购人,使其加快报送政府采购计划的脚步,以确保审批环节顺畅,财政资金执行均衡。”刘振友表示。

  分批上报 确保运行顺畅

  据悉,《紧急通知》规定,政采项目应按照资金门槛分批上报。凡采购资金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采购项目,各单位务必于2010年10月15日前上报采购计划,须在2010年11月20日前完成采购;凡采购资金在10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各单位务必于2010年10月25日前上报采购计划,须在2010年11月30日前完成采购。

  “分批上报有利于保证后续工作运行顺畅,均衡执行政府采购预算,可以从源头上防范采购运行规程执行不规范等问题的发生。”刘振友表示。

  杜绝审批环节忙乱现象

  “以前,我们总是善意地认为每个不按时报送政府采购计划的单位都有自身的特殊原因。正是因为这样,才让一些采购人有空可钻。”刘振友坦言,“从今年起,我们不再无原则地通情达理了。凡是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送政府采购计划的,省采购办一律不予受理。”

  据了解,《紧急通知》明确要求省直主管部门负责通知所属单位按时上报采购计划,对未执行通知规定逾期上报的采购计划(包括年中追加的采购计划资金),省政府采购办原则上不予受理,后果由各单位自行承担。

  均衡执行 源头切断延报后路

  多年的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经验使刘振友深知,突击申报政府采购计划、延期报送政府采购计划都将直接造成政府采购资金无法结算、政府采购运行规程执行不规范等问题的发生。

  此次《紧急通知》的下发不仅保证了政府采购预算的均衡执行,还有利于提高招标采购比重,维护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利益。“此次下发《紧急通知》,也是希望给各个部门以警示作用,希望大家能够共同营造良好的政府采购大环境。”刘振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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