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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质疑投诉处理步入标准化时代

作者:吴敏 通讯员张云帆 发布于:2011-12-13 10:4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近日,重庆市财政局出台了《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了供应商质疑投诉的提出、受理及处理的程序,并规范了政府采购质疑书等17类标准文本,让质疑和投诉在提出、受理和处理方面步入标准化时代。该《规定》重点强调了采购人在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中的责任。
  
  对于该《规定》出台的背景,重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规定》的出台主要是为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工作,建立公正、透明、高效的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机制,保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弥补质疑答复规范的缺失,同时对投诉处理在原有基础上进行完善。”
  
  对于此次《规定》的亮点,相关负责人说:“这次《规定》里面明确了供应商在哪些情况下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在哪些情况下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比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这样一来,加大了采购人的责任,倒逼采购人在提技术参数和需求的时候更加慎重,减少倾向性,同时也可预防问题的发生,减少质疑和投诉。”
  
  据了解,《规定》明确了供应商提出质疑和投诉的资格条件; 明确了供应商对质疑、投诉事项所依据的事实有举证责任;明确了质疑答复的几种情况和投诉处理的具体情况。特别载明了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以及采购监管机构在质疑、投诉中出现问题后,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
  
  在《规定》中还有一大特点就是附有17个标准文本格式。包括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登记表(格式);政府采购质疑书(格式);政府采购质疑答复(格式);政府采购投诉书(格式);政府采购投诉受理通知书(格式)等等。之所以要如此详细地将质疑、投诉所涉及的每一道程序都列出标准文本格式,相关负责人解释说:“一方面是让质疑、投诉更加规范;另一方面是让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采购监管机构感受到质疑、投诉的提出、受理和处理都是严肃的过程,要按照既定的程序和格式进行。并且用标准文本格式有利于信息填写的全面、完整以及后期的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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