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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深度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

作者:唐蔚巍 发布于:2011-12-23 15:08:00 来源:中国水利
  水利部预算执行中心负责人深度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

  编者按:近期,水利部在上海召开了水利部政府采购工作会议,周英副部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她在讲话中总结了近年来水利部政府采购工作取得的成绩,深入分析了当前水利部政府采购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以及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并部署了今后一段时期水利政府采购的主要工作。当前,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入了新时期,中央对水利投入不断加大,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及中央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管理,水利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领会《意见》精神,建立有效的机制,确保《意见》的落实,推动水利政府采购的精细化发展,水利部预算执行中心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就《意见》的具体内容作了解读。
  
  记者:您好。《意见》的制定依据了哪些制度和办法?
  
  负责人
:《意见》的制定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的通知》以及《水利部直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等制度办法精神。
  
  记者:《意见》是在一个怎样的背景下酝酿出台的?请您为我们作一个全景式的分析。
  
  负责人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同时,水利也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这对水利政府采购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办法的出台有以下背景:
  
  一是2011年中央1号文件的颁布对水利系统加强资金安全,包括政府采购资金的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1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将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各级财政水利投入总量和增量要有明显提高,力争今后10年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今后10年全社会水利投入将达到4万亿元。如此巨大的投资,对中央和地方水利系统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意见》的印发,是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的重要举措,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保障4万亿水利建设资金使用过程中的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的重要手段。
  
  二是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发展阶段的转变要求水利部及时适应改革发展形势的变化,不断深化水利部政府采购各项改革。我国政府采购法于2003年颁布实施。经过8年改革,政府采购制度不断健全,体制不断完善。当前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已经从初创阶段转向了全面发展阶段。国家关于政府采购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是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以加强法制建设为重点,以规范操作执行和健全监督管理为核心,以全面夯实基础工作和加快电子化建设为支撑,以推动专业化队伍建设为保障,创新发展思路,改进工作方法,谋划工作新举措,开拓工作新局面。政府采购工作重点逐步由做大做强朝着做深做细方向发展。
  
  水利部党组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工作。近年来,水利部政府采购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组织体系逐步健全;陆续颁布了《水利部直属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水利部部门集中采购管理实施细则》和《水利部直属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办法,水利部政府制度框架逐步形成;建立和完善了水利部政府采购管理信息平台,创新了政府采购预算、计划和执行管理手段;初步形成了水利部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财务、预算执行、审计监察等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政府采购各项基础工作顺利进展。随着国家政府采购工作重点的变化,水利部政府采购工作重点也必须从面上的管理和推动向纵深方向延伸,从扩大范围和规模向做深做细发展。为此,迫切需要进一步统一认识,明确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和方向。
  
  三是当前水利部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迫切需要分析解决。部分单位对政府采购工作不够重视,对政府采购的理解和认识还很模糊。基层单位对政府采购认识不够深入,甚至部分人员对政府采购的认识还停留在政府采购就是通用类设备采购的程度。地方水利单位对政府采购的认识水平也参差不齐,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水利政府采购工作的全面推动,影响了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因而全面提高水利系统政府采购基础性管理工作水平成为当务之急。
  
  记者:《意见》的主旨是什么?其主要内容是如何构架的?
  
  负责人
:《意见》反映了今后一段时期水利部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方向。除了综述部分,整体分为八条,分别从思想认识、目录执行、制度建立、预算约束、行为规范、考核激励、宣传培训和做好加入政府采购协议工作等八个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
  
  记者:您对《意见》中提出的“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管理责任”是怎样理解的?
  
  负责人
:一是认识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性。政府采购的实施,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的客观需要,是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财政支出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构建惩防体系的有效途径。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文件的出台,对大规模水利建设中的资金安全提出了新要求,《意见》的印发是中央一号文件落实的有力支撑,是确保资金安全、工程安全和干部安全的重要保障。因此希望通过《意见》的颁布使各单位更深刻的认识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性,严格贯彻落实《意见》相关内容,切实推进水利政府采购工作再上台阶。
  
  二是落实责任。在水利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单位的共同努力,水利部政府采购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对政府采购认识模糊,将其等同于简单的货物采购;政府采购业务人员变化大,造成工作的不连贯,影响工作成效等。因此,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政府采购面临的形势和我们自身存在的问题,找准重点难点和薄弱点,服务好水利改革发展的大局;要充分认识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机构,明确责任;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保障《意见》的严格贯彻落实,切实推进我部政府采购工作再上新台阶。
  
  记者:《意见》中明确提出“严格执行目录和限额标准,坚持应采尽采”。这样要求是否意味着应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这样操作有何益处?
  
  负责人
:政府采购规模是检验《政府采购法》实施力度的标准,是实现经济效率和效益的基础,也是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重要前提,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是政府采购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目录。政府采购主要包括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三部分内容。从目前执行的实际情况来看,部分基层单位对属于集中采购目录内的品目开展了自行采购,部分单位对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缺乏认识。按目录要求,凡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50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和6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均应该执行政府采购要求,但是目前仍有部分单位认为只有目录内的项目才需要进行政府采购,对分散采购理解不准确、不完整。因此,今后一段时期,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将属于政府采购目录以内的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管理,努力做到法律规定范围内的政府采购项目应采尽采。
  
  记者:如何进一步完善和贯彻落实水利部政府采购制度体系?
  
  负责人
:近年来,水利部相继出台了《水利部直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水利部部门集中采购管理实施细则》、《水利部直属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等制度办法,下一步将继续完善水利政府采购制度体系。
  
  一是出台部门集中采购配套实施办法。根据国务院目录规定,水利部部门集中采购具体品目包括防汛物资、抗旱物资、水文水保专用仪器设备等。为加强水利部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实施,每年初,我们在部门预算下达后,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制定并印发当年度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清单,召开布置会对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实施进行布置,并及时跟踪、总结。但是在实际执行中,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具体实施仍由各单位自行采购。要进一步规范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执行。
  
  二是在制度办法的贯彻落实方面,我部将进一步加大对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贯彻落实力度。当前,我国正在进行加入《政府采购协议》的谈判,一旦加入,我国的企业将面临更大的竞争,因此,如何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至关重要。各单位在采购活动中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支持节能、环保、信息安全产品、正版软件使用等政策功能,切实做好政府采购各项制度办法的跟踪、审核和监督工作,保证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此外,2008年起,财政部加强对进口产品申报审批工作,从严控制采购进口产品。今后,我们将继续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认真审核本单位进口产品申报材料,凡国内产品能够满足项目需求的,一律不予同意申报进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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