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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讨论稿)

作者:admin 发布于:2007-07-19 10:15:00 来源:

各省辖市财政局,有关县(市)财政局,各采购代理机构

  为规范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行为,促进采购代理机构公平竞争,深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采购代理机构(社会中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代理机构资质管理,实行跨地域代理备案告知制度

  社会中介机构从事政府采购业务代理必须依法取得采购代理资质,并在规定的范围内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凡取得资质(包括甲级、乙级)的采购代理机构均可从事我省政府采购代理业务。采购代理机构跨地域代理业务的,实行备案告知制度。注册地不在河南的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我省政府采购项目,应向省级财政部门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备案,取得省级财政部门的备案凭据,并在代理活动实施前告知采购项目管辖地财政部门。

  本省采购代理机构在省内跨地域代理政府采购项目的,应直接向采购项目管辖地财政部门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证明、代理该项目的业务主办人员的基本情况、采购方案等资料进行备案,然后与采购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实施代理采购活动。

  二、加强代理机构人员培训,建立继续教育制度

  政府采购是一项不断发展和逐步完善的崭新制度,政策性、专业性强,从业人员需要不断用新思想、新规定、新知识武装自己,更新知识、提高素质以适应工作需要。采购代理机构执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道德素质直接影响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必须加大培训力度。各采购代理机构要注重对执业人员的日常教育和培训,各省辖市财政局要采取措施提高本辖区的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业务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省财政厅将结合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延续管理,建立继续教育制度,执业人员每三年应至少参加一次省级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培训合格方可从事政府采购业务代理,同时探索推行采购代理机构执业人员持证上岗。

  三、加强代理机构执业监督,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各级财政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支持采购代理机构在其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况的,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向项目管辖地财政部门及时报告:批准的采购方式因故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下同)出现实质性修改,有可能影响中标或成交结果的;采购活动开始后,因故需要延期完成或终止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谈判、询价小组,下同)组成人员需要临时变更的;评审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不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或者评审具有倾向性的;采购人不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排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人的;采购项目因故出现废标,不能继续代理采购任务的;相关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四、加强代理机构监督考核,建立诚信档案制度

  建立“日常评价与业务考核”相结合的诚信档案体系,促进采购代理机构公平竞争、依法运作。

  日常评价以采购活动为基础,参与代理采购活动的采购人、评审专家、供应商以及监督员对组织采购代理业务的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后是否及时开展采购任务前期准备工作,是否及时编制合法合理的采购文件,收费是否合理,是否及时发布采购信息,是否对抽取评标专家在采购结果确定前保密,评标过程中是否指定专人如实记录评委评审意见,是否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是否在采购结果确定前对评审内容保密,是否及时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确认,是否及时发送中标通知书,是否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是否公平公正对待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理政府采购活动中是否有弄虚作假情况,政府采购相关人对采购代理机构服务态度和质量的满意度等。

  业务考核由财政部门组织实施,政府采购相关人参与,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定期考核与专项考核相结合”的原则,由注册地财政部门考核后统一上报省级财政部门汇总。考核内容包括:执行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情况,有无违纪违法行为;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情况;政府采购文件档案管理情况;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发布率,采购文件、采购结果和合同备案率,改变原审批采购方式率和询问、质疑答复满意率,被投诉率和因有效投诉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率;有关收费和财务管理情况;有关报表数据是否及时;是否存在不正当交易行为等。
 
  财政部门对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的业务考核,可以对其全年采购代理活动进行综合考核,也可以对其年度内一定时期的采购代理活动进行考核,还可以对其代理的某项采购活动或代理活动中的某些专项业务进行专项考核。财政部门每年年终根据日常评价和业务考核情况,对采购代理机构一年的工作进行汇总,建立采购代理机构诚信档案,并将诚信情况及考核结果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公布。

  五、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建立廉洁自律承诺制度

  采购代理机构要充分利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中介和“桥梁”优势,在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预防和遏制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一是在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中,双方要作出廉洁自律承诺,并在具体条款中加以明确;二是在招标文件中,要将《反商业贿赂承诺》作为要求和条件,要求投标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作出承诺,经其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后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三是要在评审工作开始前,宣读评审纪律并要求评审专家在廉洁自律承诺书上签字。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评审专家、供应商所作出的廉洁自律承诺和反商业贿赂承诺,要在评审活动结束后,由采购代理机构连同其他备案材料一起报送财政部门备案。

  六、加大违规处罚力度,建立“不良记录”制度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出借、出租、转让或者涂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证书》、超出授予资格的业务范围承揽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财政部门取消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甲级资质由省级财政部门向财政部建议予以取消)。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采购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财政部门将依法予以限期改正、警告、罚款、暂停代理业务、取消代理资质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凡受到处罚的采购代理机构均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通报。
                                 
  附件1:外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通知书(格式)
  附件2:委托代理协议廉洁自律承诺参考条款(格式) 
  附件3:《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格式)
  附件4:评审专家廉洁自律承诺书(格式)
  附件5: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定期考核情况表(格式)
  附件1:外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通知书(格式)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1:外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通知书(格式)

  外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通知书
  编号:豫财办购备[    ]  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你公司于XXXX年XX月XX日向我厅递交了在我省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备案材料。经审查,现准予备案。
  特此通知。
       河南省财政厅(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委托代理协议廉洁自律承诺参考内容(格式)

  采购单位廉洁自律承诺
   
  我单位承诺在政府采购  (采购项目名称)    招标活动中做到:
  1、不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和任何投标单位送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不与投标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私下接触、参与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向投标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好处费、赞助费和宣传费;不在投标单位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 
      
  2、不得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任何具有倾向性或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的技术或商务等条款,从而影响招标(采购)文件的公平、公正性。 
      
  3、在评标过程中,不做任何带有旨在影响评标结果公正性的具有倾向性的发言;不得影响或阻挠其它评委专家的正常发言。
  4、积极、主动地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单位所提出的询问、质疑做出客观、公正的答复。
   5、若出现违背以上承诺的行为,我单位自愿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办人:       
   
  采购代理机构廉洁自律承诺

  我公司承诺在政府采购 (采购项目名称)  招标活动中保证做到:
  1、不接受任何投标单位送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不与投标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私下接触、参与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向投标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好处费、赞助费和宣传费;不在投标单位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 
  2、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不按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或者评审具有明显倾向性等情况时,及时向财政部门反映。
  3、不得为承揽政府采购活动,而向采购人采用任何行贿的行为或其他不正当交易。
  4、若出现违背以上承诺的行为,我单位自愿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办人:  
   
  附件3:《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格式)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
  在 (投标项目名称)招标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
  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公司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经办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4:评审专家廉洁自律承诺书(格式)
   
  评审专家廉洁自律承诺书
  我承诺:
  在参加本次              项目评审活动中,我保证做到:
  一、遵守评审工作规则和评审工作纪律,以独立、客观、公正和严肃认真的态度完成评审工作。
  二、不接受任何投标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不与投标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私下接触,不参与其组织的宴请、娱乐活动;不泄露评审工作中获知的商业秘密;不向投标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好处费、赞助费、宣传费,不在投标单位报销各种消费凭证。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自愿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5:(见另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定期考核情况表(格式)
   主题词:加强  代理机构  管理  政府采购  通知              
  抄送: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河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2007年  月  日印发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情况表
    (    年    月——    年    月)
    考核组:   考核日期:  
    代理机构名称 资格等级 注册地 
    序号考核内容自评得分考核得分备注

    一、执行法规制度情况(5分)   
    1考核期间没有违法违规的得满分,有违法违规的扣5分。
   
    二、代理业务情况(40分)   
    2在授予资格范围内代理业务得4分,违者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   
    3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且内容完整的得4分,违者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   
    4按照批准采购方式实施的得4分,擅自变更者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   
    5招标文件合理合法,得4分,因招标文件存在问题经审查属实出现一起投诉且有效的扣1分,扣完为止;   
    6招标和中标信息及时在指定媒体发布,得4分,违者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   
    7评标委员会组成合理及组织专家评审行为规范的得4分,违者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   
    8评标过程记录完整并将评标结果及时报送采购人的得4分,违者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   
    9督促合同及时签订,备案资料及时全面报送的得4分,违者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   
    10按照委托协议全面履行义务的得4分,违者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   
    11采购文件售价合理且不泄露需保密信息的得2分,违者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   
    12收取的投标保证金等及时退还的得2分,违者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 
  
    三、内部管理情况(10分)   
    13有明确的岗位设置和职责分工,能相互制约的得2分,无者不得分;   
    14有明确的业务操作流程的得2分,无者不得分;   
    15有明确的奖惩制度的得1分,无者不得分;   
    16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的得1分,无者不得分;   
    17有业务学习制度且有完整记录的得2分,无者不得分;   
    18有培训计划且完成的得1分,无者不得分;   
    19档案资料及时整理,登记归档的得1分,无者不得分。 
   
    四、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情况(10分)   
    20按从业人员学历和职称应达到的比例得基准分3分(满分5分),高于基准比例的相应加分,低于基准比例的相应扣分;   
    21按从业人员应接受培训的比例得基准分3分(满分5分),高于基准比例的相应加分,低于基准比例的相应扣分。   

    五、服务态度及质量情况(20分)   
    22政府采购相关人(采购人、供应商、专家)评价优秀率达96%以上的得5分,在90%-95%的得4分,在80%-89%的得3分,在70%-79%的得2分,在60%-69%的得1分,低于60%的不得分;   
    23受理有关询问、质疑,答复满意率达96%以上的得5分,在90%-95%的得4分,在80%-89%的得3分,在70%-79%的得2分,在60%-69%的得1分,低于60%的不得分;   
    24积极主动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的得2分;配合不力,敷衍塞责、不主动提供情况的扣2分。   
    25没有投诉的得5分,因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问题而引起投诉的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26政府采购项目正常进行的得3分,非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问题而导致废标的得0分,因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问题而导致废标的扣3分。
   
    六、廉洁自律情况(5分)   
    27有廉洁自律制度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   
    28没有行贿受贿行为的得3分,发现有行贿或受贿行为的扣3分。
   
    七、信息统计情况(5分)   
    29按时按要求报送统计信息的得5分,未按时或未按要求报送统计信息的按次数扣分,1次1分,扣完为止。   

    八、监督检查情况(5分)   
    30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并按照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进行整改的得5分,拒绝配合监管部门监督检查,或在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材料扣3分,不按整改意见进行整改的扣2分。   
    得分合计   
    注:1、按照一定时期招标次数和总中标金额的情况折算得分:没有政府采购招标任务的为零分,分级分段最高者满分(最多10分); 
     2、经考核得分排名最后三位的停业整顿1—3个月,整改后视情况实行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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