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国有企业货物、服务招标采购操作流程
义公共资源办〔2011〕49号
关于印发《义乌市国有企业货物、服务招标采购
操作流程》的通知
各国有企业采购人、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采购行为,明确国企采购的工作流程,更好地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义乌市国有企业货物、服务招标采购操作流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
义乌市国有企业货物、服务招标采购操作流程
一、采购预算
各国有企业(以下简称招标人)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采购计划、编制
采购预算、落实采购资金。
二、采购准备
1、委托采购。招标人根据采购计划,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签订委托协议。
2、市场调查。根据采购货物或服务等特点,通过市场调查等途径进一步了解价
格信息和其他市场动态。
3、编制招标文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下同)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
况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原则上应对投标报价设置合理的最高限价。
4、招标文件确认。招标文件在定稿前需经招标人确认。
5、招标文件备案。招标文件定稿后,招标人将招标文件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
办公室备案。
三、投标报名
1、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在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wczjgw.com)等媒体
向社会公开发布。
2、报名登记。根据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资格、报名要求,在招标公告限定的时
间内对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报名登记。
3、发售招标文件。对符合的供应商发售招标文件。对特殊项目应采用资格后审。
四、开标
1、交纳保证金。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和数额缴纳投标保证
金。
2、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内,递交密封的投
标文件至投标地点。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不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未密封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任务取消。采购人应当总结原因,查找招标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制定措施并重新组织招标。
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也按以上规定操作。
3、开标。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
4、唱标。招标工作人员对各有效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及其他有必要的内容进行唱
标。
5、记录。招标工作人员作开标、唱标记录、唱标人、记录员、监督员、投标单位代表签名确认。
五、评标
1、评标区纪律。评标区纪律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开、评标区管理的若干规定》执行。
2、组织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的抽取参照《义乌市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评审专家抽取管理办法》执行。
3、资料及报价审查。对招标文件未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高于预算价的投标作废标处理。
4、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标,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5、评标报告。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须写出完整的评标报告,经全体评委成员签字,方为有效。
六、定标
1、定标。招标人根据中标候选人的排列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当确定的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的,招标人可以依序确定其他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
2、中标通知。中标人确定后,应当在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wczjgw.com)等媒体进行公示三天后,无异议的再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质疑投诉处理。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投诉的,按照《义乌市国企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管理办法》处理。
七、合同签订
招标人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
的投标文件和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招标人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将合同副本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
八、合同履约管理和履约验收
招标人应加强对标后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供应商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所列的质量要求、验收标准和方法组织对供应商的验收。
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资金结算
根据采购合同约定,招标人向供应商支付采购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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