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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的意见

作者:山东省财政厅 发布于:2013-02-25 09:57:00 来源: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文件
  
  鲁财采〔2013〕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的意见

  省直各部门,各市财政局,各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
  
  为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提高政府采购质量、效率和效益,更好地发挥政府采购各项政策功能,根据今年全省财税工作会议精神,我省政府采购工作总体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政府采购质量、效率和效益为中心,以服务部门行政和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为主线,紧紧围绕全省财政“绩效管理年”活动的总体要求,统一认识,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创新工作机制,规范市场监管,加强绩效考核与问责,继续推动我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高效、健康发展。
  
  一、以机制建设为核心,切实提高政府采购科学性和有效性
  
  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是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增强政府采购管理与其他财政管理的协同配合,使政府采购更好地服务于公共财政管理。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协同配合,努力做到政府采购预算“应编尽编”,着力减少规避政府采购行为,特别是要积极推动将财政性资金工程、民生、公共服务采购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有条件的可积极推动金融存贷、公共服务以及竞争性分配等项目实行政府采购,凡实行政府采购的应当同时实行集中支付,做到双推进、共发展,实现全省政府采购规模年均增长25%以上,提升政府采购规模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力争2015年达到20%;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与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协同配合,积极探索项目评审与采购论证相结合的评审机制,对评审重大的政府采购项目同时确定采购方式和相关需求,科学制定采购预算,避免因采购预算虚高而造成采购金额虚高;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与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协同配合,通过制定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购置标准,遏制采购超出基本需求的高档次、高配置产品,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也为归集批量集中采购创造必要条件,逐步实现政府采购合同编制与资产登记管理的同步机制;加强政府采购监管机构与预算单位的协同配合,增强对预算单位的培训和指导,着力提高预算单位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使得政府采购成为单位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同时,在日常监管工作中要虚心听取预算单位需求意见和建议,把这些意见和建议作为我们工作的内容和目标,进行认真的分析和研究,促使把合情合理的变成合规,把合规的努力实现为合法,构建规范、高效的政府采购管理机制。加强行政监管与市场机制的协同配合,充分发挥集中采购中心的主导作用,但也要注重社会代理机构的市场辅助补充作用,尊重代理机构的市场权力和地位,同时,也遵守市场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建立形成管理与市场资源配置相结合的管理机制。
  
  二、以制度建设为根本,切实做到规范可行和注重时效
  
  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建设,以制度建设促进政府采购事业发展始终是我们制度建设的根本。《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拟于年内出台,借此,我省将构建以《政府采购法》为根本,以《办法》为依据,以相关专项制度和办法为补充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做到事事有制度、件件有办法。省财政厅将结合《办法》的出台,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府采购涉及非招标方式管理、涉密项目采购、供应商质疑、协议供货等一系列制度和办法。各级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要以贯彻落实《办法》为契机,对照和梳理现行的各项管理制度,围绕政府采购绩效的工作要求,该补充的补充,该废止的废止,一定要把制度建立在规范可行基础上、实时高效的目标上。今后,凡制定新的制度办法,必须把加强政府采购绩效放在首要位置,把规章制度制定的不仅清晰、明了,而且要把守制度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牢固树立制度的务实、高效标准,维护规章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还要借《办法》出台的时机,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积极落实,不仅让预算单位、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熟悉,还要让领导和社会上更多的人了解,减少误导、误解和论证磋商的时间,提高政府采购的工作效率,创建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以搞好服务为宗旨,切实优化政府采购审批管理流程
  
  各级政府采购工作要不断提升政府采购的质量、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仅要服务于采购人、供应商,还要服务于财政中心工作和社会经济发展大局。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办事,又要灵活把握,正确运用,结合实际工作来解决一些问题,对不能审批和核准的事项,要及时做好说明解释,对证明材料不足的,及时完整地提出补充材料的意见,做到一站式服务。要以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托,以服务部门单位采购活动为宗旨,认真梳理完善政府采购审批流程,该取消的要取消,该细化的要细化,能简化的要简化,紧紧围绕绩效管理,对审批流程各环节明确办理时限,对审批岗位设置AB角,建立首问责任制,加强内部监督和督促,提高办事效率。要紧紧抓住这次全省财税工作会议提出的“不断完善资产配置标准体系,尽快建立资产配置预算管理制度”时机,加快推进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不断细化和规范政府采购文本格式、业务流程及管理规程,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高效化。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干部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不断创新服务形式,形成主动服务、积极服务的良好风貌。
  
  四、以年度考核为抓手,切实提升代理机构规范执业水平
  
  年度考核是规范采购代理机构执业的重要手段,也是促进落实从业人员考试、培训、持证上岗,促进落实代理机构资质认定、备案、不良行为通报等一系列制度措施的重要抓手。要不断加大代理机构年度考核工作力度和深度,加强对从业人员考试培训、采购代理机构资质信息的电子化管理,加快推进政府采购代理从业人员职业化进程。要研究建立代理机构的激励机制和淘汰机制,严格规范代理机构招投标的组织行为,增加约束性的激励措施和办法,真正体现年度考核优秀的激励作用,正确引导代理机构做到公告全面、准确,开标规范、有序,中标公平、合法,处理质疑有理有据,切实减少质疑投诉问题的发生。敦促各代理机构必须建设规范的招标流程、内控制度和自律守则,对无内控制度、流程不畅、质疑不断等现象频发的,以年度考核为总抓手,坚决予以严重警告或淘汰,实现以淘汰机制促守法、以年度考核促规范、以市场竞争提效率。
  
  五、以评审专家管理为依托,切实增强专家素质和项目评审质量
  
  专家评审是政府采购过程中非常关键的一环,评审专家的技能和品质,直接决定采购项目的质量和效率,甚至是政府采购的公信力。近些年,我省评审专家总量规模大,但专业覆盖面和高水平的专家还远远不够,特别是特殊行业的专家离实际工作需要还有一定的距离,因此,还需充分利用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在特殊专业和高水平专家征集上下功夫,各市政府采购监管机构也要从地域和自身实际应用出发,征集相应专业的专家入库;在完善专家管理系统功能的基础上,健全评审专家抽取使用管理办法,实现语音告知、密封打印,做到响应有确认,不到有反馈,原因可核实,虚假有警示的抽取信息系统,坚决遏制意向抽取评审专家的现象;全面实行专家评审评价反馈办法,对每个采购项目的评审专家必须从技术、品行、公平、公正等方面,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以此作为年度考核专家的内容,对评定的优秀专家,给予通报表扬;尝试评审专家级次管理,区别评审专家的优劣,鼓励代理机构更多地使用优秀专家,从而保障采购项目评审的高质量,也一并建立评审专家优胜劣汰的机制;健全评审专家培训和考核机制,积极探索利用信息网络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培训,切实履行财政监管机构的告知义务和监管责任,强调评审专家行为规范和法律责任,实行每一项目评定和年终汇总评定的方式,作为年终的专家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划分级次来管理的标准,促使评审专家不仅遵纪守法,而且注重品行,顾及影响,以高素质的专家来保障政府采购的高效率和高效益。
  
  六、以提升效率效益为目标,切实创新政府采购组织形式
  
  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以制度创新、机制创新为动力,以电子化、信息化、网络化为支撑,加快完善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但不唯公开招标,做好公开招标与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结合这篇文章,使其相互配合、互为补充、相互促进,充分发挥各种采购形式的效能。坚持依法行政、廉洁行政,但不失政策的灵活性和服务部门单位工作实际需要的宗旨。坚持科学管理、规范管理,但不忘效率和效益的目标。对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通用货物类产品,可实行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网上超市等采购组织形式,提高采购效率;对技术规格统一、市场供应充足的货物、服务项目,应大力推行归集批量集中采购,充分发挥规模效益;对各级各部门单位采购需求具有一致性,而产品配置标准难以统一的,例如公务车辆、小型机等,试行纳入全省统一的采购平台,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分批次、分区域供货的模式,解决地域差异和标准不同带来的政策不一致问题;对配套服务或者连贯性服务项目,例如物业管理服务、信息技术维护、跨年度安排预算的工程等,积极研究完善相应采购组织形式,有条件的市政府采购监管机构可以探索尝试相应管理办法,既要符合法律法规,又要使政府采购活动更加高效、透明、简便,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效率、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七、以积极财政政策为导向,切实拓宽和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要全面认识全省财税工作会议提出的“积极财政政策的内容和着力点”的深刻内涵,深入分析和把握,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和信用担保业务,最大化运用好政府采购信誉,解决好中小企业融资的实际难题,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创造有利条件,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力争2015年各级各部门政府采购合同额的30%以上份额由中小企业承担;要全面落实支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的财政政策措施,及时汇总公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目录,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和评审加分办法,力争2015年全省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占同类产品政府采购总额的比重均超过90%;完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批流程,研究建立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目录,提高审批效率的同时,加强审批监管,依法保护和促进本国企业的发展;探索建立健全扶持专利产品、新型产品、新兴产业参与政府采购的制度措施,充分挖掘政府采购政策的导向作用。
  
  八、以技术平台为支撑,切实加快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
  
  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是我省财政管理工作一贯倡导的。要将制度细化为规范和流程,用信息技术的标准和唯一性来实现和落实,充分发挥信息系统对政府采购的规范管理、规范操作的约束和支撑。今年全省财税工作会议再次提出了“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抓好信息化平台运行及应用工作、推进核心业务系统优化升级、不断提升系统建设的一体化程度”的要求。各级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要按照省里统一规划和部署,加快建设和不断完善本级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系统,将政府采购预算、采购计划、采购公告、采购合同、资金支付等各环节纳入财政统一的平台管理系统;要按照全省统一标准制定的政府采购信息系统数据编码,开发数据接口功能,全部接入省级信息系统平台,逐步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府采购信息系统互连互通、执行数据实时获取;要加快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系统、代理机构管理系统的升级完善与功能扩展,实现与政府采购管理系统的连通,并接入“金财工程”信息平台,全面提高政府采购管理手段和效率;研究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系统建设,探索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涉密采购项目的专家网上论证,为公平采购、规范采购、高效采购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九、以提升管理水平为着力点,切实加强绩效管理组织领导
  
  提高政府采购绩效,是提高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政府采购良好形象和社会公信力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要点,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做到管理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要在学法、用法、守法前提下,注重对合情、合理需求的理解,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公平与效率、公开与绩效的关系,认真研读于国安厅长在全省财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贯彻落实全省财税工作会议精神和部署要求,明确方向,做好规划,拿出措施,抓好落实。要研究探讨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制度,采取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对政府采购各当事人执行采购的结果、效果进行评价,并将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到业务管理中,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工作,为全省财政绩效管理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山东省财政厅
  
  2013年   年 1月   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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