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部分通用资产配置预算标准和使用年限标准(试行)
关于印发《盐城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部分通用资产
配置预算标准和使用年限标准(试行)》的通知
市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部分通用资产的配置行为,优化国有资产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苏财规[2010]22号)和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盐政办发[2011]25号)的规定,制定了《盐城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部分通用资产配置预算标准和使用年限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本次制定的《标准》主要是指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家具、空调设备、办公设备等三类固定资产配置预算标准
和使用年限标准。
二、本《标准》主要适用于市级各行政单位(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及工商联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他事业单位及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省级社会团体的资产配置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三、本《标准》是单位新增资产的最高限制标准,不是必需配备的标准。各单位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标准限额内优先选择低能耗设备。各单位现有资产超过配置标准的或价格未达到配置标准的,仍继续使用,待现有资产报废处置后,需新增资产时,再按此标准执行。
四、本《标准》明确的使用年限是指相关资产最低使用年限,不是更新报废年限。对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但仍可使用的资产,应继续使用或调剂使用,充分发挥资产的使用效益。对已超过使用年限且无法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方可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更新。
五、本《标准》是一个动态标准。今后视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将适时作适当的更新和调整。
六、本《标准》是部门和单位编制预算和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审核资产配置预算的基本依据。对特殊单位、特殊业务,本标准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另行申报审批。
本《标准》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由市财政局、市国资委负责解释。
盐城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部分通用资产配置预算标准和使用年限标准(试行)
项目 | 价格上限标准 | 实物量标准 | 最低使用年限标准 | 备注 | |
办公家具 | 一、办公室家具 | ||||
1、处级干部办公室 | 正处8000元/人,副处6000元/人 | 办公桌椅1套,桌前椅2张;文件柜1套,书柜1套;沙发茶几1套,及其他各项。 | 15年 | 基建时有壁橱的办公室一般不再购置文件柜、书柜 | |
2、处级以下人员办公室 | 3000元/人 | 办公桌椅每人1套,客人座椅每室2张;文件柜每室1套,书柜每室1套;茶几每室1张及其他各项。 | 15年 | ||
二、会议室家具 | 600元/平方米 | 按使用面积配置 | 15年 | 根据单位编内人数配备,一般单位大、中(50至100平方米)、小会议室不超过3个 | |
三、接待室家具 | 700元/平方米 | 按使用面积配置 | 15年 | ||
空调设备 | 一、中央空调 | 10000元/冷吨 | 专业标准 | 15年 | |
二、多联机空调 | 350元/平方米 | 按使用面积配置(每平方米不超过0.13千瓦) | 15年 | ||
三、分体空调 | |||||
1、使用面积15平方米以下房间 | 2500元/台 | 1匹挂机1台 | 10年 | 有中央空调的办公室原则上不再配置,有特殊需求的另行申报审批 | |
2、使用面积15至25平方米房间 | 3000元/台 | 1.5匹挂机1台 | 10年 | ||
3、使用面积25至30平方米房间 | 4500元/台 | 2匹机1台 | 10年 | ||
4、使用面积30至40平方米房间 | 6000元/台 | 3匹机1台 | 10年 | ||
5、使用面积40至60平方米房间 | 10000元/台 | 4匹机1台或2匹机两台 | 10年 | ||
6、使用面积60至80平方米房间 | 12000元/台 | 5匹机1台或3匹机两台 | 10年 | ||
7、使用面积超过80平方米房间 | 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 | ||||
办公设备 | 一、计算机 | ||||
1、台式电脑 | 4500元/台 | 按编制内实际人数每人1台; | 5年 | ||
2、笔记本电脑 | 7000元/台 | 按需要配置,但配置总数不得超出编制内实际人数的30% | 5年 | ||
3、保密电脑 | 5000元/台 | 根据岗位需要另行配置 | 5年 | ||
办公设备 | 二、打印机 | ||||
1、A3网络打印机 | 10000元/台 | 按需要配置,但总数不超单位处室数的40% | 6年 | 不重复的一体化配置优先(即配A3打印机的不重复配A4打印机或一体机,优先配置一体机,配置一体机的不重复配置A4打印机、传真机) | |
2、A4普通激光打印机(可带网卡) | 2000元/台 | 每间办公室可配1台 | 6年 | ||
3、其他打印机 | 主要为票据打印机,彩色打印机,根据需要配备 | 6年 | |||
三、复印机 | |||||
1、高档复印机 | 30000元/台 | 每个50人以上(含50人)的单位可配1台 | 6年 | ||
2、中档复印机 | 10000元/台 | 每个单位可配1台 | 6年 | ||
3、打印复印传真一体机 | 2500元/台 | 每个处室可配1台 | 6年 | ||
四、传真机 | 2000元/台 | 每个处室1台 | 6年 | ||
五、速印机 | 36500元/台 | 每个50人以上(含50人)的单位文印室可配1台 | 6年 | ||
六、扫描仪 | |||||
1、高速双面扫描仪 | 30000元/台 | 每个50人以上(含50人)的单位可配1台 | 8年 | ||
2、便携式扫描仪 | 2400元/台 | 业务量较大处室可配1台,但总数不超处室数的35% | 8年 | ||
七、碎纸机 | 800元/台 | 每个涉密处室1台 | 6年 | ||
八、投影仪 | |||||
1、可移动投影仪 | 15000元/台 | 每个单位可配1台,编制内实有人数100人以上可增配1台 | 8年 | ||
2、固定投影仪 | 22000元/台 | 每个80平方米以上的会议室可配1台 | 8年 | ||
九、数码摄录设备 | |||||
1、高档相机 | 22000元/台 | 每个单位可配1台 | 8年 | 新闻、执法及其他特殊岗位可按实际需要另行申报审批 | |
2、数码相机 | 3000元/台 | 每个单位可配1台 | 6年 | ||
3、数码摄录机 | 7500元/台 | 每个单位可配1台 | 8年 | ||
十、会议室音响设备 | |||||
1、大型会议室音响设备 | 100000元/套 | 每个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会议室1套 | 10年 | ||
2、中型会议室音响设备 | 60000元/套 | 每个50至100平方米的中型会议室1套 | 10年 | ||
十一、电视机 | 4000元/台 | 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 | 6年 |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