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8-20 11:46:26 来源:金华晚报 作者:章文有 |
日前,笔者从市财政局获悉,在前期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本级对采购单位、政府集中采购以及社会中介(采购)代理机构开展专项检查。本次专项检查市级采购单位14家、集中采购机构两家、社会代理机构两家。 对采购单位的重点检查内容有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情况;项目委托代理情况;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采购方式执行情况;采购文件编制情况;采购信息公告情况;专家抽取情况;项目开标情况;专家评标情况;采购结果确认情况;采购结果执行情况。 对采购代理机构的重点检查内容有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委托情况;采购信息公告情况;采购文件编制情况;专家抽取情况;项目开标情况;采购结果确认情况;质疑投诉情况;档案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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