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6-10 10:55:42 政府采购信息报 业宏伟 |
5月27日,辽宁省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邀请沈阳市财政局共同召开了沈阳市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情况检查会议。该市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的全部15家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从2008年1月,沈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的公务车辆开始“享受”定点维修。由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的15家市政府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单位,负责市直各单位公务车辆的日常维修和保养。 为了全面了解政府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情况,进一步加强对沈阳市政府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单位履约的监督管理,保证政府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改革工作有序、健康的开展,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召开了沈阳市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情况检查会议。 根据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邹昊的介绍,为了切实抓好此项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市政府公务车辆的维修质量,维护政府公务车辆定点维修的正常秩序,采购中心合同监管处做了大量的前期调研工作,对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单位在履约过程中的档案管理、单据填制、收费标准、维修工期等方面进行了实地调研和监督检查。 结合检查中发现的计费和零配件价格缺乏统一标准、突破合同修理中标以外车型、单据填报不及时、优惠率不透明、维修工期过长等问题,会议下发了《关于沈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务车辆实行统一定点维修的通知》、《关于严禁维修政府采购合同规定车型以外公务车辆的通知》、《关于开展对政府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单位履约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等文件。 通过这次会议和即将开展的政府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单位履约检查工作,将全面规范政府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工作,为沈阳市政府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改革工作有序、健康的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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