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6-17 9:13:55 政府采购信息报 财办 |
本报讯 为进一步提高中央本级政府采购管理水平,财政部将借助信息化手段,逐步实现对采购活动全过程的电子化管理。6月5日,财政部国库司在京对部分中央单位实行政府采购方式变更申请及审批管理进行试点培训,相关技术人员在会上进行了详细讲解及演示。 电子化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主要是以中国政府采购网为依托,通过“中央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电子审批系统)来实现的。电子审批系统由申报流程和审批流程两部分组成,该系统将现行政府采购法律和财政部制度规定中关于方式审批的管理要求、申报要求,以及申报材料和审核批准批流程标准化、格式化和程序化,中央单位和财政部审批管理人员必须按照电子审批系统规定流程在网上进行申报和审批。 国家税务总局、气象局、国家体育总局、卫生部等11家中央单位作为试点单位参加了此次培训。培训要求,各试点单位及其直属机构所有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因特殊情况或者公开招标失败需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非涉密项目,都须通过电子审批系统申报。申报项目涉及秘密的仍旧按照原管理方式通过纸质文件申报。 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处负责人介绍,目前,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工作以纸质文件为主,各部门申报标准不统一、申报文件传递时间长,审批效率较低。通过加强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在审批中引入电子化手段,不仅能够提高审批效率,也能进一步规范申报和审批流程,实现申报和审批流程的标准化和程序化,信息交流实时化、监控动态化和基础数据完整化,对提高管理水平,提升管理层次,实现精细化管理目标有着重要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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