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国际视野-政府采购信息网

IUK(英国基础设施建设局)

作者: 发布于:2016-11-23 16:53:16 来源:网络

  英国PPP管理机构的发展分为两个阶段:在第一阶段(2010年前),财政部于1997年设立一个PPP工作组,负责PPP相关工作;第二阶段(2010年后),财政部正式成立一个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局(IUK, Infrastructure UK),统一负责PPP管理工作。

000.jpg


  1. 发展历史


  英国是最早采用PPP模式开展基础设施建设的国家之一,经常被当作是现代PPP的发源地(而非是特许经营的发源地法国),因为普遍认为英国对于基础设施的投资理念有更重大的飞跃。


  在上世纪80年代以前,英国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是以政府为主导的,具有公共产品的属性。从80年代早期开始,撒切尔夫人主政的政府大规模出售国有企业,在水、电、天然气等领域大力推进公用事业私有化改革,以缓解财政压力。而后到了90年代,在控制财政支出、改善基础设施的双重压力下,英国政府推出并逐渐完善了PFI(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私人融资计划)模式,鼓励私营部门更关注服务和资金效率。许多PFI计划都是典型的DBFO(Design-Build-Finance-Operate)模式,公共部门在特许经营期(25~40年左右)内使用私营服务商提供的设施,并支付费用。


  PFI在英国推出后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但是也存在弊端:杠杆率一般都很高,风险和收益机制不完善;项目的所有运作环节都是由私营部门完成,政府的参与度低,等等。于是在2010年之后,英国开始对PFI进行改革,推出了第二代PFI,简称PF2模式。


  PF2与PFI的主要区别是调整了股权投资模式,政府投入一部分的股本资本金,使得股本比例从10%提高到20%左右;其次改进招标流程,通过集中招标、规范招标流程,提高项目招标效率;第三,提高信息透明度,满足公众对项目的信息需求。通过这些改进,政府部门和私人部门的合作更为紧密,形成了更为稳定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关系。


  据统计,英国现有超过60%的基础设施是由私人资本融资,另有近20%是通过不同形式的PPP模式融资。此外,由于英国的教育、医疗等都是全民免费,大多PPP项目都是采用政府付费的PFI和PF2,而较少采用使用者付费的特许经营模式。从1987年到2012年,英国批准的730个PPP项目中的绝大部分是PFI或PF2模式,涉及医疗健康、国防设施、教育、交通、环境、文体设施等领域。


  2. 相关法律、政策


  到目前为止,英国对PPP没有专门的立法,因为英国采用英美法系,法无禁止即可为,因此没有也不需要专门的PPP立法。对于PPP的管理主要是通过财政部颁布规范性文件进行。如在PFI阶段有《应对投资风险》、《强化长期伙伴关系》和《基础设施采购:实现长期价值》等政策文件,而在PF2阶段则有《PPP的新方式》。


  此外还有《公共合同法》《公用事业单位合同法》《政府采购法》等通用法律也可以用来规范PPP行为,更具体的,还有《关于公私协作的新指引:公共部门参股PF2项目的条款磋商》《PFI/PPP采购和合同管理指引》《PFI/PPP金融指引》等细项规范性文件。因此总体来说,英国现有法律已清晰地界定了PPP的整体概念,规范了PPP模式的操作流程,也明确规定了争议解决方法。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