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重大疫情应急公共采购掠影
作者:姜爱华 曹颖 发布于:2020-02-13 15:53:1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20世纪以来,以1918-1919年的“西班牙流感”、1957-1958年的“亚洲流感”和1968-1969年的“香港流感”等为代表的呼吸道传染病为欧洲传染病防治敲响警钟。2005年起,欧盟开始制定欧盟层面《流感爆发的防范和应对计划》,各成员国也相应制定国家层面的应对计划,这些计划对2009年甲型H1N1流感防治起到了关键作用。疫苗采购是这一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体现“联合”和“迅速”两个突出特点。
疫苗联合采购策略
欧洲抗击流感的实践显示,成员国在流感期间单独采购流感疫苗和抗病毒药物在价格、责任、保密性方面存在缺失,降低采购过程中的公平性。而且疫苗的研发与供应存在不同程度的滞后性,导致初期疫苗供给缺口较大,欧盟各成员国单独采购易增大采购失败的风险。因此,成员国充分利用国内法律与欧盟采购法律高度相似的优势,通过欧盟委员会组织的协调会议提供信息交流平台,建立联合采购机制。联合采购通常只发布一个招标公告,代表所有参加采购者的共同意愿。同时,允许成员国之间自愿的疫苗交易,以减少有的国家急缺、有的国家供给过剩的情况。
实践证明,“抱团取暖”式的联合采购疫苗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功。联合采购降低了采购成本,省去了多次招标的管理成本,产生了规模经济效应,提高了供应商和采购者的积极性,特别是吸引了小规模采购者的参与。其采购的疫苗在欧盟层面统一调配,根据制度率先保障重点人群(未成年人、老年人、具有慢性疾病的人等)的疫苗接种,促进了物资分配的有效性,最大限度发挥流感疫苗作用。
疫苗采购行动迅速
在国家层面,欧盟各国疫苗采购方式有所不同。与美国类似,欧盟一些国家也与疫苗生产商签订预先采购协议(APA)。协议中厂商承诺在传染病爆发后尽快提供疫苗,并为该国保留商定的剂量。在世界卫生组织宣布疫情爆发后,此类合同自动生效,葛兰素史克(GSK)与英国、法国和比利时之间的合同就属于此类。另一些国家,如匈牙利,则采取疫苗长期供给的方式。匈牙利政府与一家疫苗生产商签订长期合同,每年生产、供应季节性流感疫苗。疫苗的研制和生产在此前流感病毒的基础上进行,甚至可以通过模拟病毒变异,生产未来可能使用的流感疫苗,为突如其来的流感爆发积极准备。当流感疫情爆发时,疫苗生产可在平时生产的基础上扩大进行,更加方便快捷。实践证明,2009年流感爆发时,签订长期合同的疫苗供应较签订APA的国家反应更迅速。
参考文献
[1]Commission Staff Working Document on Joint procurement of vaccine against influenza A(H1N1),Accompanying document to the Communication From The Commision to The Council,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The European Economic and Social Committee and The Committee of The Regions,Pandemic(H1N1)2009,Brussels,15.9.2009 SEC(2009)1188
[2]Hanquet G,Damme P V,Brasseur D,et al.Lessons learnt from pandemic A(H1N1)2009 influenza vaccination.Highlights of a European workshop in Brussels(22 March 2010)[J].Vaccine,2011,29(3):0-377.
[3]宋劲松.欧盟应对2009年甲型H1N1流感的疫苗采购与接种机制研究[J].中国应急管理,2015(04):4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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