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公共采购市场是中国企业的机遇
作者:雒招霞 发布于:2016-10-28 11:55:0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10月25日,由中国财政部和欧盟共同举办的中欧GPA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欧方代表--欧盟委员会内部市场、工业、创业与中小企业总司处长让-伊夫穆勒(Jean-Yves Muylle)做了《欧盟GPA之采购实践:中国国有企业的机遇》的报告。
以下内容为政府采购信息网/ 报记者根据录音整理:
欧盟是GPA最大的市场,中国加入GPA,能够确保中国进入世界上最大的政府采购市场,为中国企业带来巨大的商业机会,节省投标成本,并在法律、程序、救济途径等方面得到保障。
中国加入GPA,可以达到省钱高效的优势。粗略估算,其开放透明的政府采购,可以节省约合同总价值5%的开支;其次,欧盟将有超过200亿欧元(约合1360亿人民币)的开支节约或更高的公共投资预算。当然,这对欧盟方来讲,它的最大好处就是可以让所有公共采购对国民生产总值(GDP)的贡献率达到0.5%。
中国加入GPA,将带来前所未有的重大机遇,将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的经济效率,赢得更加透明、竞争的市场环境,简化政府采购监管框架,减少行政负担,构建创新、高效、经济、环保的政府采购机制。我相信这与中国走出去的战略是一致的。
欧盟明确了国有企业的四个界定标准:
一是,政府对企业的控制占第一位,其次是 GPA参加方的共同标准,一般是指示性而非累积性。国有企业应为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超过50%的多数资本为政府所有,或少数持股,但拥有控股权,例如在分股时持少数股份。
二是,欧盟成员国政府可以任命国有企业董事会成员,包括企业董事会成员或企业管理层(比如总经理的任命)或企业监事会。
三是,政府参与直接管理活动。包括公司的管理(涉及公司业务活动的重大决策)或公司的商业决策及运营活动(例如设定该企业所销售的货物、服务的价格等)。
四是国有企业对政府有依赖。比如财政出资、财政依赖、商业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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