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公共采购遵循哪些程序
作者:雒招霞 发布于:2016-10-28 11:34:0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10月25日,由中国财政部和欧盟共同举办的中欧GPA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欧方代表--欧盟委员会内部市场、工业、创业与中小企业总司处长让-伊夫穆勒(Jean-Yves Muylle)做了《欧盟GPA之采购实践:中国国有企业的机遇》的报告。
以下内容为政府采购信息网/ 报记者根据录音整理:
第一步:发布公告
欧盟各成员国要参与到政府采购市场里面去,首先要做的就是发布公告。作为欧盟成员国,发布采购公告是强制性要求,但无需发布的谈判程序及无需预先发布的限制性招标除外;其次,必须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合同公告,招标、投标公告内容有统一的格式,并在指定的平台发布;最后,所有公告都可在TED上获取(TED,即每日电子标讯,网址:http://ted.europa.eu)。
每日电子标讯作为欧盟采购最大的在线服务平台,拥有超过8万名注册用户,提供24种官方语言,每天公布约1500项公共采购公告,注册用户可以免费获取所有招标讯息,获得所有欧盟成员国的采购机会。
统计数据显示,每年大约有180000份公告在该平台发布,拥有4000亿欧元的合同机会,每天有52000名独立访客,平均审阅150万页文件,每位访客平均用7分钟浏览17 页文件。目前,TED是办公室访问量最大的网站。
每日电子标讯公告情况统计示意图
在这个平台上需要的公告的内容很多,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公共采购协作网* 国家的公告(包括公共工程、货物和服务和公用事业合同)
2、欧盟机构、部门和其他实体的公告(公共工程、货物和服务 ,意向书和承包商名录)
3、项目赞助方(欧洲投资银行、欧洲投资基金、欧洲中央银行、欧洲复兴和开发银行和外来资金和欧洲发展基金)
第二步: 选择供应商
欧盟成员国对参与竞标的供应商有一整套的规则。首先,会评估供应商的技术能力、经济状况、财务状况,这几项条件至关重要;其次,选择供应商的所有标准都必须满足非歧视、适当并紧扣合同标的的要求。
欧盟要求公布招标方式和供应商投标资格。例如,公开招标应该在合同公告或招标文件中明确告知;限制性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程序,也应该在合同公告中写清楚。
公开招标项目,任何感兴趣的供应商均可提交标书;限制招标项目(在《政府采购协定》里称为选择性招标),可分两步走,只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才能提交标书;有/无预先公告的谈判程序(在《政府采购协定》里称为限制性招标)只适用于特定情形 。
对于招标的技术规格,必须遵循以下两个主要原则。一是招标必须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即需有起草好的技术规格能为竞标者提供同等机会;二是对投标人一视同仁,非歧视,即技术规格不得直接或间接歧视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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