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财政预算制度简介(三)—预算执行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8-02 10:22:00 来源:重庆市财政局
德国政府预算为政府纲领的一部分,一经议会通过即具有法律意义,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联邦各部是联邦预算的具体执行单位,财政部负责监督各部的预算执行情况。对于预算执行中发生的追加支出,各部必须向财政部报告,追加支出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该项支出确实不可预见;二是该项支出必须发生;三是该项支出额度较小(对于超过规定标准的追加支出必须通过议会同意)。追加的支出,一是由部门自身平衡,调剂解决;二是由财政部动用其他部门的盈余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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