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耳他:50%政府采购项目要达欧盟环保标准
马耳他环保政策及法规简介
作为一个旅游为支柱产业之一而环境相对脆弱的地中海岛国,马耳他社会和经济发展可否持续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环境可否持续。马耳他除刚制定的《国家环境政策》外,还有各类环保法规二百余个,这些政策法规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马经济发展的取向,也是投资者不可忽略的重要内容。下文就此做一简介。
一、马耳他《国家环境政策》
马政府于2010年3月着手制定其《国家环境政策》,经过两年的讨论和修改,于2012年2月正式出台。
《国家环境政策》涵盖了环境和资源两方面,具体涉及空气、废物、水、土地、海洋、气候、生物多样性、噪声、化学品、气候变化、矿物资源、文化遗产等。该政策依据马现行的法规、欧盟相关规定以及多边协议中马应承担的义务,提出了马耳他2012年至2020年环境保护的指导原则和实施战略,要求各部门、各行业、企业、组织和个人在各种经济和社会活动中遵照执行。该政策中提及:
1、环境与绿色经济的关系。马经济增长必须以可持续的环境为基础,而绿色经济将是马经济发展新的发动机,将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在对马耳他环境进行强弱机危分析(SWOT)后认为,马将迎来以下诸多机遇:绿色能源的研发和利用、清洁型交通系统的采用、海洋经济的开发、水资源和石头的更有效利用、戈佐生态岛的建设、欧盟资金和国际资金的支持。为此,政府将加大在清洁能源开发和利用、废物和废水处理及再生利用等方面的投入,并以各种优惠措施引导和鼓励企业和个人在以上各方面进行投资。马财政、经济和投资部于2013前年出台一个 “马耳他绿色经济行动计划”,以确保各部门各行业贯彻落实马绿色经济相关政策。
2、机构设置和职责。马耳他旅游、文化和环境部是环境综合管理部门,其内设的“马耳他环境规划局”(MEPA)则是具体职能管理部门。另外,马耳他资源和农村事务部则负责气候问题、能源、水资源及其他资源的管理,其他各部委也被赋予职能范围内涉及环境方面的管理。为加强各部委之间的协调,马政府将在2012年前专设一个环境问题内阁委员会以及一个环境问题咨询委员会。
马环境执法部门主要是马环境规划局、警察、部队、地方政府、交通局、农业和渔业规范局、资源局等。2012年还将在马环境规划局内专设一个环境执法局。
马耳他旅游、文化和环境部会同马总理府监督马环境政策的执行情况,向马内阁提交年度环境报告并对外发布。《国家环境政策》执行三年后的2014年,马政府将向马议会下设的环境与发展规划常务委员会提交该政策总的执行情况报告供审议。
3、马耳他本岛是马主要产业基地,而第二大岛“戈佐岛”的定位是“生态戈佐”,以发展旅游和有机农业为主。
二、环境相关法规
马耳他于1991年出台了第一部《环境保护法》,2002年又推出第二部《环境保护法》,2010年综合出台了目前实施的《环境和发展规划法》。作为欧盟成员,马耳他同时也采用欧盟有关环境方面规定,比如欧盟《废弃物框架指令》(Waste Framework Directive)等。马现行的各种环境有关法律法规已多达250项,覆盖不同领域和行业,重要和综合性的法规有《废弃物管理条例》、《建设环保管理条例》、《供水和污水管理条例》、《综合污染预防控制规定》等。具体的比如:
1. 对于废弃物或垃圾处理,依据欧盟《废弃物框架指令》和马《废弃物管理条例》管理,主要涉及:包装废物、报废汽车、废电池、报废电力和电子设备(WEEE)以及废物回收、分类、再利用、填埋、焚烧等。
2. 对于海洋环境保护,主要依据欧盟制定的《海洋环境和地中海沿岸地区保护的巴塞罗那公约》及马耳他《城市污水处理规定》进行监管。
3. 淡水是马耳他的稀缺资源之一,马政府将其列入“战略资源”之列。主要监管法规有《水政》(Water Policy)及《淡水捕获管理规划》,环保重点之一是最大限度防止化肥使用过程中的硝酸盐进入地下水中。
4. 对于环境噪声、工业化学垃圾排放、有害电子辐射、土壤保护(主要涉及土地有效利用、保护农业用地、土壤流失和污染)、渔业和海上水产养殖也有专门规定。
5. 石头是马耳他所特有的自然资源,但其合理有效的利用以及避免因采石带来的噪声和粉尘污染是马政府重点监管内容。
6. 针对农产品生产中化肥和农药的使用,马政府将在2013年制定的“国家有机农业战略”中进行引导。
7. 文化遗产是马耳他旅游业的特色。马现有七处世界文化遗产、五十三处城市保护区、二千五百余幢受保护建筑。现行保护法规有《2002文化遗产法》等。
三、环境保护的审批管理办法
对项目实行环境许可制度是马耳他环境管理的主要手段,其以欧盟的“污染者买单”为原则,辅之以激励措施,鼓励企业主动获取环境证书和购买环境保险。根据不同的项目,分别进行项目环境评估、项目许可证发放、环境审计制度,由马耳他环境规划局具体实施,主要针对工业建设和营运项目。 具体分三个许可层次:第一层次是可能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如涉及化工、能源、垃圾处理项目等,比例约为1%,此类项目需要得到马环规局的“综合污染防控许可证(也称IPPC许可证),并接受例行的环境审计。第二层次是针对普通项目的污染防范,比如污染物和垃圾排放,涉及到的企业约为12%左右。第三层次是无需获取环境许可证的情况,如普通的写字楼等,约占80%以上。
对可能影响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业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等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
为保护马耳他比较脆弱的生态环境,对位于其政府设定的开发区之外或位于农村地区的建设项目也需要审批。
四、具体措施和成效
1. 马政府在其环境政策和法规框架下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今后还会加大力度。主要措施有:
2. 马政府依据2011年通过的《可持续发展法》、《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保证每年财政预算中对环境的一定投入。开始按欧盟统一规定实施绿色会计制度。近年来对部分行业进行全面的环境评估。
3. 为用经济杠杆撬动”绿色产业“的发展,马政府将出台更多补贴和税收减免政策。除现有的”城市改善基金“外,2012年还将推出”环境改善基金“.同时,政府鼓励金融机构、公共资金(如退休金)更多地投向”绿色产业“.
4. 除了已实施的部分环境税,如对塑料袋、电池、家电征收”生态贡献税“、对汽车征收注册和年检税等,今后还将引入更多环境税收科目。
5. 在政府采购方面,积极推行“绿色公共采购”机制,加大”绿色采购“项目的比重,优先采购环保和低碳的产品及服务。确保到2015年,政府采购中招标项目数和中标金额的百分之五十都达到欧盟规定的”绿色公共采购“标准。要求各部委贯彻落实 ”绿色公共采购国家行动计划“.
6. 为减少汽车尾气污染,马政府制定了《电动交通战略》,最近新公布了一系列鼓励购买和使用电动汽车的措施:对购买电动汽车者政府最多可补贴四千欧元,电动车的牌照费将从75欧元降至10欧元。政府并将在市区设置电动车专用停车位和一百个充电点。
7. 密切政府机构与私营企业在环保、节能方面的合作;引导企业采用绿色环保技术,鼓励兴办绿色型产业。
8. 政府将继续为企业获得环境资质证书(如ISO14001或EMAS)提供资助。发放项目许可证时充分考虑企业的环境资质情况。鼓励企业自身的环保投入以及其对社会做出更多的环保贡献。希望上市公司将环保内容纳入企业年报当中。
这些措施确实取得了一定成效,比如:
1. 通过财政补贴和欧盟基金补贴措施,推广使用太阳能。近年来各类建筑上的太阳能板和太阳能热水器数量增长迅速,据马资源部统计,全马耳他共已安装了5800块太阳能板、7300台太阳能热水器。
2. 于去年7月完成全国公交系统的改造,引进我国生产的欧3标准金龙大巴替代了原来污染较重的老式公交车。
3. 节能灯已得到普遍的使用。
4. 部分公路的人行横道开始采用太阳能指示牌。
5. 对现有的Marsa发电厂的关停和Delimara发电厂的改扩建也正在进行中。
五、两点认识
1、按欧盟要求,在2020年前马耳他可再生能源占总能源消耗量的比重应达到10%,而目前马耳他的这一比重却不到1%,远低于欧盟目前 12%的平均水平。为扭转此被动局面,马政府已制定《可再生能源行动计划》,千方百计鼓励开发和采用可再生能源。这无疑为在风能、太阳能、电动汽车等方面具有竞争力的中国产品和技术提供了进入马耳他市场的机会。
2、中国企业来马投资兴业或在马发展,应了解掌握其环保政策和法规,对项目可能涉及的排放、生态、文化遗产保护等问题不可忽略。对于制造业相关的投资设厂,应优先考虑选择在马耳他现有工业区内,以减少环境许可审批可能带来的时间成本和其他环保成本。
(首发子站:驻马耳他经商参处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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