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对扶持政策落实情况实行年检
发达国家政采如何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八)
在澳大利亚这个美丽的国度,中小企业得到了很好的扶持。
信息服务采购给予更大力度扶持
过去十几年,澳大利亚经济获得了飞速发展。中小企业在澳大利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包括:一是有利于市场自由竞争和反垄断;二是有利于充分就业;三是有利于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四是有利于解决发展不平衡和落后地区问题;五是有利于经济调整。因此,在澳大利亚政府看来,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就是扶持国家的未来,任何时候都应是政府的重点扶持对象。因此,澳大利亚联邦、州和地方政府都非常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
中小企业作为国家未来予以扶持
根据澳大利亚有关部门的统计,澳大利亚的小企业约占全部私营企业的96%,雇用员工372万人,占全部私营经济部门员工总数的50%左右。中小企业的工作人员几乎撑起澳大利亚社会中绝大多数中产家庭,这些人也是每届政府为提高支持率重点减税补贴拉拢的对象。因此,政府认为照顾本国中小企业也等于是照顾了每个澳洲家庭,这一点在政府许多大型项目的做法上不难看出。
在1000万澳元以上的重大采购项目中,采购部门必须在招标中明示,采购项目对产业发展的影响,在招标文件中需列明中小企业的参与机会等。在扶持中小企业方面,法律规定联邦一级采购合同的10%要授予中小企业,并责成联邦财政部每年检查该项规定的落实情况。1999年,中小企业获得当年合同数的55.1%,占全部合同金额的27.3%。
补偿政采贸易助力信息产业
经济全球化大背景下,政府采购是保护民族产业最为有效和可行的政策手段。虽然《政府采购协议》已于1979年正式签订,但是欧美等缔约方并没有放弃对国内市场的保护,而是结合该协议的一些弹性条款,修订或者变通自己的法律、法规,更加隐蔽地保护国内,或者区域内的产品或者服务,如澳大利亚充分利用政府采购补偿贸易措施来发展其信息产业。
对于信息和通信行业,澳大利亚要求在硬件(电脑、网络设备、主机和打印机等)采购中,至少10%的合同(以金额计算)授予中小企业,在服务(系统集成、软件、技术咨询、通讯服务)采购中,至少20%的合同授予中小企业。
多种方式帮助中小企业参与政采
澳大利亚的中小企业在提供特制产品和服务方面具有优势,并且服务灵活。因此,澳大利亚法律规定,政府从事采购时,要调查了解本国企业的实际竞争力,并通过培训、提供信息等方式,使本国企业获得参与政府采购的竞争机会。从海外购买货物的部门必须证明,采购活动中本国供应商得到了平等竞争的机会。
同时,澳大利亚还在其《联邦采购指南》中规定,有关采购部门应该鼓励本国中小企业以中标人或分包人的身份参与政府采购;采购单位在制定供应商的选取标准时,需避免由于特定化而导致的对中小企业的歧视;应当尽量减少中小企业成本,使其能够更加容易地进入政府采购市场;地方政府采购要充分考虑本地中小企业的竞争能力。
向中小企业采购须30天内付款
在澳大利亚政府采购中,法律要求应当遵循"物有所值;充分竞争;效率、效益、合乎职业道德;责任和透明度"这四项原则。物有所值是澳大利亚政府采购工作的核心原则,其他原则都是服务于实现物有所值的。物有所值就是指在采购商品或服务时,应在整个存续期内综合考虑所有的成本和收益因素,在此基础上,对不同供应商进行比较分析,然后进行新选择。在选择过程中,成本并不是惟一的决定因素,还应考虑以下因素:即将采购的产品的市场成熟程度、供应商的历史表现、产品到期后更换的及时方便性、间接的成本或收益、重置成本以及处置收益、合同条款的灵活性。在物有所值基本原则的要求下,澳大利亚许多方面的要求,都为中小企业平等地参与政府采购提供了保障。
保证中小企业方便获得信息
在政府采购中,澳大利亚通过运用非歧视待遇和促进市场竞争的采购程序两种途径来实现鼓励竞争的目的。所有政府采购潜在供应商,无论公司是否拥有外资、公司规模大小,都有公平的机会参与竞争,产品或服务不以来源地为评价标准,而应以是否能满足特定需要为标准。同时专门规定措施保证中小企业能公平参与政府采购,保证中小企业能方便得到相关信息、不准故意采取某些措施将中小企业排除在采购程序外、要求政府部门对中小企业的采购必须30天内付款。
采购官不能接受礼物和馈赠
在澳大利亚,《财政管理和责任法》要求部门首席采购官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具体采购政策、程序,保证政府采购的效率、效益,以及在实现的过程中合乎职业道德。澳大利亚政府采购对效率的要求包括要求根据联邦政府的政策,选择最能达到采购目标的采购程序和方法。具体操作中,可以借助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公平、采购方法的竞争性来实现;在效益上,要求采购结果能很好的符合采购目标。具体采购中,更为关注采购的直接效果,如价格、数量、质量。
与此同时,澳大利亚政府采购要求采购人员在采购中坚持诚实、正直、公正、信任、尊重等理念,合理地用好手中的权力,公平公正地处理和供应商的关系,让双方的交易建立在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例如,在采购过程进行当中,新发布了一些信息,此时应确保所有的潜在供应商都有机会公平的得到相关信息。《联邦采购指南》指出,直接与供应商打交道的政府官员,必须确保认识和处理好利益纷争,不能因为接受礼物和馈赠而动摇了应坚持的职业道德。
纠纷不影响供应商下次参与政采
澳大利亚要求,采购人员必须为自己的行动和决定负责。澳大利亚的采购责任分为5级,从最低层的具体采购人员,到经理或谈判代表,再到部门首席采购官、部门领导或政府首脑,最后是议会。下面的4个层级的人员各司其职,对上一级负责,如基层的采购人员应为所采购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向上级负责,谈判代表应为自己所负责的采购项目向首席采购官负责,各部部长应为采购预算的结果对议会负责。
各部门在具体的采购中,程序和过程必须符合《财政管理和责任法》、《财政管理和责任条例》、《联邦采购指南》的规定以及其他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规定;要妥善保管与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如为什么采购、采购的进程、最后的决定以及理由等,以方便有关部门进行检查,文件最少应保管3年;各个部门制定的每年采购计划,应在政府招投标网站进行公告,方便投标者从网站上自由下载。如果供应商需要,该部门应提供所有与本次采购有关的信息,如果拒绝某个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供应商提出要求,本部门应做出书面解释;甚至被选中的供应商,如果提出要求,政府部门也应做出选中这家供应商的解释。
如果在采购中遇到了争议,澳大利亚政府要求尽量通过与供应商的沟通和协商解决,当然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纠纷。在处理纠纷时,应确保处理纠纷的过程制度化,并使牵连各方都能很好的理解,在解决纠纷时,应有与此次采购不相关的上级官员参与,必须确保这次纠纷不影响该供应商下次参与本部门采购。
为从业人员提供技能培训代金券
澳大利亚各级政府都认为,职业培训对支撑经济长期增长十分重要。为此,澳大利亚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措施,支持企业开展职业培训。
从1996年开始,澳大利亚陆续出台了《国家技能短缺战略》、《国家学徒制度、培训和技能认证新方法》等一系列制度措施,建立了完善的、高质量的、全国认可的国家职业培训制度。澳大利亚政府通过发展职业培训机构,提供企业发展所需各项熟练职业技能。
2002年,澳大利亚政府推出总计8.37亿澳元预算的一揽子措施支持职业培训的计划,主要用于:为年龄在25岁以上、未接受12年基础教育或者同等学历水平的人提供面值为3000澳元的工业技能培训学习代金券,用于基本教育课程培训;资助年龄在30岁以上的中年人从事学徒学习,为学徒提供500澳元商业技能培训学习代金券;支付学徒接受经过认证的小型商业技能培训费用;资助更多的企业员工到大学学习并为员工学习更高级的技能提供奖励政策。对安排员工进修电力、燃气、采矿、石油钻井、汽车和航空工程的企业,每安排一名员工进修可得到4000澳元的奖励。
延伸阅读
三大计划向小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澳大利亚通过三个计划,向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为了促进小企业的成长和发展,澳大利亚工业旅游与资源部实施了小企业援助计划,资助内容包括:为中小企业提供相关政策支持项目的信息和咨询服务,建立小企业孵化器以及为小企业经营管理者提供技能拓展和培训服务的项目。
这个援助计划包括两个重要组成部分:一是小企业发展计划。自2002年以来,澳大利亚政府已经连续4年投入资金资助"为小企业提供技能拓展和辅导服务"的组织,以帮助小企业主和管理者增强商业技能,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小企业的潜在和持续成长能力。通常情况下,该计划的当期资助金额一般在5000~20万澳元之间,平均保持在5万澳元水平。所有项目的资助期最多不能超过两年,并且必须在协议规定的日期内完成。同时,要求小企业发展计划项目在资助期结束之后,仍能够通过自筹资金继续发展。二是小企业孵化器计划。该计划实施时间为2005~2008年,由澳大利亚联邦财政给予支持。主要通过投资建立配套的培育设施,协助小企业的创建和成长,并引导它们盈利。这些配套条件主要包括为这些企业提供办公地点、咨询、服务等一系列软硬件支持,资助范围涵盖孵化器各个阶段的相关活动。
澳大利亚推出的新型农业小企业发展计划由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管理,主要为创新型农业综合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和商业培训,提高农业新产品、新技术和新服务的商业化率。
另外,澳大利亚政府还推行就业激励计划。由澳大利亚就业、工作场所关系部负责实施,支持对象和内容是对失业青年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协助他们寻找就业机会,提供免费的咨询服务,并提供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津贴补助。
重点扶持偏远地区中小企业
从2001年起,澳大利亚联邦政府规定中小企业所得税由36%降到30%,有些州政府还下调了中小企业工资总额调节税,规定中小企业不交工资所得税。同时,税收制度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更加方便灵活的措施,有利于降低税收成本。为了减轻中小企业的成本负担,政府还降低了其为员工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
考虑到远离大城市而导致商业和生活成本增加等方面的因素,澳大利亚税收制度允许对边远地区的中小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根据澳大利亚税法的有关规定,偏远地区是指距离具有1.4万人口的城镇中心至少40公里远,或距离具有13万人口的城区中心至少100公里远的地区。
根据澳大利亚的有关规定,企业按照其支付给雇员及其亲属的非现金利益总值的48.5%缴纳附加利益税。但对于边远地区的中小企业,政府可以考虑参照其提供给雇员的房屋附加利益(包括与房屋有关的利益,如电、煤气和其它居民燃料等)以及假日旅游利益,对企业免征房屋附加利益税。
另外还对偏远地区的中小企业采取了所得税减免措施。即对偏远地区中小企业员工给予一定程度的所得税减让,以对其面临的恶劣气候条件、与大城市的隔离,以及由此而导致的生活成本增加等方面给予补偿,对员工个人所得税减免的最大幅度可达每月1173澳元。
促进中小企业国际化经营
澳大利亚联邦贸易委员会是负责企业贸易出口的机构,采取了对中小企业出口给予补助、建设出口促进服务平台这两项措施,鼓励中小企业发展积极对外出口,开展国际化经营。
澳大利亚联邦贸易委员会根据2001年通过的《出口企业补助法》,推出了"企业出口资助计划",每年提供1.5亿澳元预算,向中小企业产品出口提供资助。根据此项计划,凡是年营业额不足1亿元的中小企业,经贸易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对用于产品出口的境外差旅费、市场营销及产品推广费、邀请境外贸易伙伴了解产品以及产品使用培训费用,给予15%到50%不等的补助。一个符合资助条件的企业,最多可以连续扶持9年。
与此同时,澳大利亚贸易委员会每年投入1.5亿澳元财政预算,构建较完整的中小企业出口服务体系。澳大利亚贸易委员会在世界各地设有100多个办事机构,主要是为企业提供贸易信息服务,为中小企业培训进出口业务,帮助企业了解产品出口国贸易政策及外贸需求情况,帮助企业寻找合作伙伴,与产品出口地政府协调沟通,帮助企业解决知识产权等问题。
此外,各州及地方政府也制定了一系列促进措施。例如,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每年财政预算安排100万澳元,凡是在其境内注册,每年产品出口额不超过营业额的10%的中小企业,每年均可申请获得1万澳元的资助,用于出口市场调研、产品推介。州政府还在一些主要贸易伙伴国家的重要城市设立贸易办公室,为本国小企业提供免费的短期办公场地。同时,办公室还设有由当地人出任的贸易项目经理,对所在国的市场、商品信息提供义务咨询。
启示:减少交易成本促中小企业参与政采
政府采购政策的运用,能够有效保护国内产业。由于我国许多产业尚处于起步阶段,国内企业发展尚未成熟,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的竞争力还很弱。因此,我国在逐步开放政府采购市场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本国企业的比较优势,在相关政策中加以倾斜,否则在国际竞争中我们将会处于不利地位。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靠高关税保护民族产业的做法已不可取;借鉴国际经验,最为可行的就是运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扶持民族产业的发展。同时,逐步修正国内现行有关政府采购立法,并不断制定适应新形势、新条件的法律法规,规范有关配套措施,以期符合国际政府采购规则的基本要求。
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政府采购支持自主创新、扶持中小企业、保护环境等政策功能在逐步得到落实。但是由于尚处于起步阶段,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还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和发挥;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也还不健全,政策功能在实施过程中可操作性有待提升。因此,我们亟需重新审视政府采购制度公共政策功能的重要作用,加快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创新的步伐,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理顺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在澳大利亚的政府采购中,我们不仅可以看到,完备的制度对中小企业的支持,更能看到政府将扶持中小企业落实到很多部门的工作中去。在采购实现手段上,也在想方设法去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如,澳大利亚很早就重视通过电子化来改造和提升传统政府采购的效率和效益,出台专门政策,规划和指导政府电子化采购的发展方向,并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参与。澳大利亚政府电子化采购的实施策略是国家完整的《政府在线策略》的关键部分。在国家机构实施电子化采购的策略,为构建和提高政府采购能力提供了一个基本体系。
笔者认为,在信息化的今天,我国在研究和制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时,澳大利亚的经验也是非常值得借鉴的。我们应当明确政府在电子招标采购中的领导作用,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电子招标采购制度建设中的协调作用,重视电子招标采购战略性发展,适时制定招标投标行业电子化发展实施战略,最大限度地发挥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和配合作用,着力推进标准化工作,使政府采购的交易成本降至最低,让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的操作更加方便;重点考虑中小企业的利益,鼓励相关当事人通过电子化平台组织采购、进行网络支付。
(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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