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牙政府采购有关情况
一、政府采购体制
(一)政府采购法律框架
葡萄牙作为欧盟早期成员国之一,于1996年首批加入《政府采购协定》。葡萄牙政府采购遵循欧盟关于政府采购的整体法律框架。葡萄牙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主要是《公共合同法》(Public Contracts Code,Decree-Law 18/2008),该法自2008年7月30日起实施,将欧盟涉及政府采购的指令(2004/17/EC和2004/18/EC)融入其中,开启了葡政府采购的新阶段,使葡政府采购在无纸化(电子化)、高效化、透明化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葡全部中央机构、自治区及地方政府、公共机构、协会和基金会等单位的采购活动均受该法约束。此外,葡还有一系列关于政府采购监管、统计、门户网站、电子采购平台的法律法规,如《电子采购平台法》(Decree-Law 143-A/2008)、《国家政府采购系统法规》(Regulation 330/2009)等。
(二)采购程序
为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葡萄牙政府自2008年以来大力发展集中采购模式即框架协议模式(Framework Agreement)。该模式是指葡政府通过强制性规定,将中央政府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采购需求目录纳入框架协议之中,由公共行政共享服务局(葡政府采购执行机构)集中采购。该模式的大致程序为:各部门提出采购需求;共享服务局对部门需求进行收集,并按照类别进行汇总;根据采购商品和服务类别,分别制定各类商品采购框架协议;根据框架协议目录,面向社会公开招标供应商;确定合格的供应商在框架协议内与采购方洽谈采购合同;共享服务局根据合同洽谈情况选择集中采购或者分批采购。以该模式采购的产品和服务约占葡政府采购总额的50%左右。除此以外,采购主体可根据《公共合同法》规定,依据采购金额大小和采购内容,对应不同的门槛价标准,通过直接授予、公开招标、附带资格预审的限制性招标、议标和竞争性对话等方式选定供应商。
葡政府为大力推行电子采购,规定从2009年11月1日起,所有政府采购必须使用电子采购平台完成,从发布采购公告到最后签订合同,每个程序都必须通过这一平台进行。目前葡政府强制实行的电子采购平台内容主要包括:电子发布招标公告、电子投标、电子认证、电子咨询等。通过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方可以发布电子公告,不用再印发纸制文本,供应商可以获取电子招标信息和有关采购说明,并通过电子方式进行投标。采购方大部分也只接受电子标书和电子咨询。葡政府采购电子平台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信息发布平台,主要包括葡政府采购门户网站(www.base.gov.pt)和葡政府官方公告网站(www.dre.pt),主要发布采购项目概况和授标情况。另一类是电子采购执行平台,由政府选定的8家网络服务公司提供网络平台,供采购方发布项目信息、收取电子标书等,供应商浏览项目信息、提交标书等。项目授标前程序均通过上述网站完成,采购主体可任选8个平台中的一个作为具体采购项目的执行平台。
二、政府采购市场情况
葡萄牙政府采购主要包括商品服务以及公共工程两大类。其中商品和服务类采购主要包括通讯、计算机、纸张文具、公务用车、汽车保险和燃油、清洁保安服务、差旅住宿等,这些采购主要以满足和维持政府日常工作运转为主要目的。公共工程类主要是指与公共服务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城市公益性市政项目等,包括与公共服务相关的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与交通网络建设相关的道路、港口、机场建设以及火车、电车、汽车采购等。
2012年,葡萄牙政府采购总规模为34.77亿欧元,其中商品和服务采购18.72亿欧元,占53.8%,公共工程采购16.05亿欧元,占46.2%。采购项目共11.5万个,其中商品和服务采购9.82万个,占85.4%,公共工程采购项目1.68万个,占14.6%。
2012年,在葡政府采购中标企业中,93.5%来自葡本土,6.5%来自国外,其中6%来自欧盟企业,主要包括西班牙、德国和英国企业。来自欧盟以外国家的共137家企业,仅占全部中标企业的0.5%,其中19家为葡共体国家企业。
三、主管部门
葡负责政府采购的执行机构是公共行政共享服务局(Entity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Shared Services, ESPAP)。该机构隶属于财政部,由原先的葡信息局(Institute of Information)、国家政府采购局(National Agency of Public Procurement)和公共行政共享管理局(Shared Management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合并而成,于2012年6月成立。该机构也是葡政府为了执行紧缩措施,提高公共行政效率,合理利用财政资金的重要举措之一。除负责政府采购事务以外,该机构还负责为葡中央政府其他部门提供统一的人员、信息化和财务管理服务。
四、主要网站
葡政府为大力推行电子采购,规定从2009年11月1日起,所有政府采购必须使用电子采购平台完成,从发布采购公告到最后签订合同,每个程序都必须通过这一平台进行。目前葡政府强制实行的电子采购平台内容主要包括:电子发布招标公告、电子投标、电子认证、电子咨询等。通过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方可以发布电子公告,不用再印发纸制文本,供应商可以获取电子招标信息和有关采购说明,并通过电子方式进行投标。采购方大部分也只接受电子标书和电子咨询。葡政府采购电子平台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信息发布平台,主要包括葡政府采购门户网站(www.base.gov.pt)和葡政府官方公告网站(www.dre.pt),主要发布采购项目概况和授标情况。另一类是电子采购执行平台,由政府选定的8家网络服务公司提供网络平台,供采购方发布项目信息、收取电子标书等,供应商浏览项目信息、提交标书等。项目授标前程序均通过上述网站完成,采购主体可任选8个平台中的一个作为具体采购项目的执行平台。具体网址如下:
www.acingov.pt
www.anogov.com
http://comprasgov.forumb2b.com
www.compraspublicas.com
www2.compraspt.com
www.saphety.com/saphetygov
http://portugal.vortal.biz/vortalgov
www.tradeforum.pt/default.asp
驻葡萄牙使馆经商处
二0一四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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