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国际视野-政府采购信息网

加拿大依托请求书实现公正招标

作者:编译/王旭 发布于:2014-09-28 12:47: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 国外工程采购系列(四)

201409287

  企业竞标加拿大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先通过网站Merx完成"请求书"来进行投标准备。"请求书"涉及很多内容,需要竞标企业仔细填写,其中包括有些必答的选项,以及相应的评分标准。

  对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而言,竞标企业的"请求书"信息填写越清晰、越简洁、越有重点,就越容易得到认可和青睐。换言之,越便于评审的"请求书",越有利于该投标企业得到进一步沟通的机会。

  对于一个法律制度完善、公民思想觉悟普遍较高的发达国家而言,加拿大的工程建设项目以服务民生为基础,大力倡导公开、公平、透明的招投标原则,鼓励竞争,优化资源配置,最有效地控制项目成本,提高净利润。

  总体来看,加拿大政府对工程项目的整体把控有一定的灵活性,但又会严格遵守法律要求,杜绝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人为操作现象,对我国工程项目采购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由于地理位置优势,再加上风光绮丽的自然环境和景观,使得加拿大政府在考虑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时,特别关注环境可持续发展性,以及自然资源、废弃物处理等方面。

  加拿大政府不仅鼓励本国企业积极参与工程项目投标,同时还利用政策和法律条款为广大企业打开进军世界之门,支持其参与海外工程建设项目竞标,积极寻找更多商机。

  基本运作原则包括五个方面

  加拿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基本运作原则包括五个方面:一是投资工程的资金分配原则;二是法律法规的项目保护原则;三是招标投标的项目运作原则;四是参与竞标的企业机构原则;五是次级政府的招标活动原则。

  在资金分配方面,加拿大政府每年都会在工程建设方面投入大量资金,平均每年的投入约20亿美元,其中一半资金投放在国防部门建设上,剩下的资金分配根据负责公共工程和社会服务的各政府部门、机构的需求而定。

  在项目保护方面,加拿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严格受到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和其他需要考量因素的共同制约,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工程相比预期结果会有些变化,并且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会出现很有针对性的问题,以及行业游说等问题,但这些都不会影响法律对项目本身的保护。

  在项目运作方面,加拿大政府对待任何工程、任何部门以及所有投标企业时,都会以公开、公正、透明为原则,最大程度地避免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舞弊、私下串通现象,维护政府的良好形象,确保工程执行环节顺利进行。

  同时,参与竞标的各种类型的企业应该积极表现各自在提供类似服务上的竞争优势。具体操作上,要明确如何准备一个清晰的提案,如何构思一个有远见的规划,如何定位自己在同行业的实力和地位等。

  另外,加拿大中小城市实施工程建设项目相对来说比较灵活。受到人力限制和成本控制的影响,中小城市的管理风格更容易被投标企业接受,投标提案请求没有那么繁琐,避免了复杂的电子招投标程序。

  竞标企业须仔细填写请求书

  企业竞标加拿大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先通过网站Merx完成"请求书"进行投标准备。"请求书"涉及很多内容,需要竞标企业仔细填写,其中包括有些必答的选项,以及相应的评分标准。

  有效的填写方法是罗列一份清单并逐一完成,避免遗漏。进行标书准备实际上也是各投标方分享信息的过程,因为在申报"请求书"时,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任何投标方有问题都可以得到有关部门的解答,并且相关问题和答案会分享给其他投标方作参考。

  竞标企业填写"请求书"时,尽量不要使用标准答案模式。各投标方以不同格式或不同的经历来填写,包括对以往同类主要参与项目的描述,借此说明自身综合能力和实力,以及各自所拥有的特殊技能。

  对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而言,竞标企业的"请求书"信息填写越清晰、越简洁、越有重点,就越容易得到认可和青睐。换言之,越便于评审的"请求书",越有利于该投标企业得到进一步沟通的机会。

  引导私人承包商参与竞争

  社区居民生活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处理,是加拿大工程建设项目的一个小部分,在此作出说明是因为相对比较有特色。加拿大政府一直依赖私人承包商承接这类工程,这样做的最大好处在于政府认为私人承包商可以最大程度地降低单位服务成本。与公共部门相比,私人承包商可以有效控制人员的单位费用,同时尽可能提高机器设备效率,从而优化生产服务,提高综合效益。

  当然,这种降价单位成本的考虑是基于一种假设,也就是政府默认私人承包商在面临竞争时,会积极融合企业资本、劳动力水平及自身技术,从而实现高效的产出。这一假设实际上来源于加拿大政府对327个地方政府的调查后得出的结论。

  通过这个例子表明,加拿大地方政府会以招投标方式鼓励私人承包商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竞争,以节省单位成本为原则,培育更多市场主体参与竞争,达到降低价格的目的。

  标准聘用书具有法律效力

  加拿大工程建设项目的合同类型也颇有特点。一般情况下,中小规模施工企业在面临一次性合同或是价值5000美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合同时,都要以签订正规的合同作为实施项目的基础。其他工程建设项目则以"标准聘用书"或"供应协议"临时替代合同,授予参与项目竞争的潜在中小规模企业。

  "标准聘用书"虽然不是合同,但却是基于某些特定条款和权利义务的说明,是发给潜在投标方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正常情况下,一旦政府与某个中小规模企业达成协议,正式的合同将取代"标准聘用书"。这种做法通常适用于可重复操作的项目,即针对一个以上的政府部门,用同一投标方实施相似难度和规模的项目。

  一般而言,政府部门人员会根据报价不同,从低到高对满足项目基本要求的中小规模企业进行排列,然后对这些企业进行评审,直到找出最为匹配的合作企业。该运作模式是为了严格控制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并充分考虑成本效益。

  延伸阅读

  加拿大企业踊跃竞标美国工程项目

  加拿大政府还鼓励本国企业积极参与国外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特别是踊跃参与邻国美国的政府开放性工程,因为加拿大、美国签署有《加美政府采购协议》。

  相比《北美自由贸易协议》和WTO《政府采购协定》(GPA)对加拿大企业参与美国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局限性,《加美政府采购协议》在更大程度上加强了两国间企业互通,拉近了彼此合作的关系,同时有效放宽了《美国复苏和再投资法案》对加拿大企业参与项目竞争的限制。该法案给加拿大企业带来的直接好处是开放了"购买美国货条款",主要通过两个方面实现。

  第一,该条款适用于美国的七类项目:一是美国农业部下属农村公共事业服务部,关于水及废物处置计划;二是美国农业部下属农村住房服务部,关于社区设施建设计划;三是美国能源部下属能源效率和可再生能源办公室,关于能源效率和节能补助;四是美国能源部下属能源效率和可再生能源办公室,关于国家能源项目;五是美国住房和城市发展部,关于社区规划与发展的社区发展补助;六是美国住房和城市发展部公共住房办公室,关于公共住房投资基金;七是美国环境保护署,关于清洁水和可饮用水国家周转资金,以及关于资助项目的资金重新分配。

  第二,美国有37个州受此条款约束,只要有利于美国公众利益,加拿大企业就可以得到豁免,包括非可用性材料或一些不合理费用。起初"购买美国货条款"严格规定,参与美国政府投资公共工程和建设项目的加拿大企业,应该从美国购买工程建设所需的钢铁产品,制约了加拿大企业参与美国工程项目竞标时对成本的把控,使其丧失了主动驾驭项目的权力,因为成本核算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利润影响至关重要。(编译/王旭)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