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国际视野-政府采购信息网

欧盟将复审52项涉华反倾销案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3-27 08:23:00 来源:经济参考报

  □记者 孙韶华 杨烨 北京报道

  26日下午,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总经理钱刚飞抵德国,随即拿到助手递过来的“欧盟委员会发出邀请中国企业提出复审申请的公告”。文件清晰写明:欧盟委员会已于当地时间3月23日发布公告称,为执行紧固件反倾销措施争端解决裁决,再推新措施,邀请铝箔等52项涉华反倾销措施企业提出复审申请。

  “这真是一个非常重大的胜利,证明了我们也可以利用世贸组织(W T O )规则维护合法权益。相信会有很多企业积极响应。”钱刚在电话里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

  另一位企业人士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下一步会有大量企业进行复审申请,重新裁定并修改其目前负担的高关税。更加重要的是,这次国家层面外贸诉讼的重大胜利,也给很多饱受欧盟等贸易制裁的企业打了一剂“强心针”,后期会有更多企业拿起法律武器走向国际舞台,针对欧盟等对中国企业不公平裁决进行诉讼,维护公平的贸易环境。

  欧盟此次大范围全面复审涉华反倾销案,源于去年中方在W T O取得的一项胜诉。

  2011年7月15日,W T O上诉机构发布中方诉欧方碳钢紧固件反倾销案的裁决报告,认定欧盟《反倾销基本条例》第9(5)条关于“单独税率”的法律规定违反世贸规则。这是中国在W T O对欧盟提起的首次诉讼,业内当时评价称这一胜诉将迫使欧盟修改已经使用十余年的歧视性贸易条款,是我方取得的体制性重大胜利。

  欧盟委员会官方公告称,鉴于W T O争端解决机构去年就中欧紧固件争端案的裁决,欧方决定邀请与当前正在生效的、采用单独税率计算方法密切相关的反倾销措施的利害关系方向欧委会提出复审申请,对现行相关措施进行审查,审查之后欧委会将做出撤销、修改或维持措施的决定。

  此前,欧盟委员会已于6日发布针对紧固件反倾销措施复审公告。  26日晚间,商务部条法司负责人就此发表谈话表示,中方对欧方执行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有关裁决的举措表示欢迎。中方希望,欧盟能尽早执行世贸组织裁决,全面纠正其反倾销调查中违反世贸组织规则的做法,给予中国企业公平公正待遇,促进双边贸易健康发展。商务部支持我国出口企业积极参与此次复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将密切关注复审进展情况。

  按照WT O规则要求,欧盟应该在2012年10月8日前修改完成其相关法律。在中信泰富特钢集团国际贸易公司总经理刘文学看来,法律是贸易诉讼中最重要的根基,这个环节都存在问题,足以认定欧委会曾经对我国很多企业的裁定是不公正的。

  “欧盟此前的错误做法体现在立法和操作两个层面。立法层面,欧盟已经启动了立法修改程序,法律修改草案基本成形了;操作层面,此次全面复审可以视作对此前错误做法的修正。”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傅东辉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法律服务中心负责人刘慧娟对记者表示,作为行业代表,机电商会乐见欧盟在修正错误做法方面采取的行动,希望欧方能够尽快落实并切实修正错误做法。同时她也呼吁国内遭遇不公平待遇的企业积极申请复审,以获得更好的待遇,将此前我们在世贸诉讼的胜利果实落到实处。

  高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磊对记者表示,欧盟这次全面复审涉华反倾销案件,涉及面非常广,对国内不少行业和企业来说是重大利好,企业应该把握住这次机会,积极应诉,争取好的结果。

  分析指出,作为欧盟反倾销重灾区的国内五金矿产、钢铁、化工等行业将重点受益。不过,业内人士也表示,欧盟全面复审虽然提供了可以申请单独税率的机会,但并不等同于国内企业均能获得更低税率。对于企业来说,能不能实际受益,还取决于应诉的情况以及欧盟审查的过程。

  国纲华辰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尔怡对记者表示,从欧盟的公告内容看,是要试图修正错误做法,但是在复审过程中的做法是否合法更值得关注,需要警惕复审只是走过场。在他看来,最合理的修正做法应该是直接取消对中国企业的反倾销措施。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