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威多方参与 全方位扶持中小企业
发达国家政采如何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七)
八项措施提高中小企业政采参与度
挪威被称为"万岛国"、"半夜太阳国",无穷无尽的曲折峡湾和无数的冰河遗迹构成精彩、壮阔的峡湾风光。挪威是个工业发达、经济依靠贸易的小国。其工业以中小企业为主,研究开发规模较小。但挪威重视科学技术,强调科学技术对经济进步和未来发展的重大作用。同时非常重视将研究和技术成果转化成生产力,而且也十分重视中小企业的技术进步。为了鼓励工业部门的技术创新活动,国家采取多种渠道提供风险资金,重点扶持中小企业和市场潜力大的项目。
挪威目前对中小企业没有明确的定义。挪威工商联合会在中小企业界定问题上与挪威财政部的界定略有不同。挪威工商联合会认为,雇员人数少于50人的为小型企业,50至250人的为中型企业,超过250人的则为大型企业;而挪威财政部却认为,雇员人数少于20人的为小型企业,20至100人的为中型企业,超过100人的则为大型企业。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挪威有超过半数的民众在众多中小企业中工作。
挪威是市场自由化和政府宏观调控成功结合的范例。挪威人担心以能源为主要支撑的经济在未来的20年里,当自然资源开发殆尽,其生活水平会开始下降。为此,挪威政府着力发展本国的中小企业,例如制定有利于中小企业介入政府采购的相关政策法规等。不过,尽管有关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量化信息尚不完善,但挪威政府与中小企业都认为,挪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数量还不多,需要帮助他们更多参与。
为了提高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参与度,挪威政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对于政府采购小型项目来说,要求招标方提供简单便捷的审批手续,同时向投标人提供明确而具体的要求;二是鼓励自发的采购定位以及合同履约计划;三是鼓励广泛运用标准采购合同条款;四是鼓励采购人向中小企业开放采购信息;五是不断提高采购信息质量,方便中小企业入围政府采购项目;六是建立中小企业采购论坛,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鼓与呼;七是提高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获取信息的有效性;八是鼓励中小企业参与政府绿色采购行动。
工商联合会为中小企业履约制定切实可行政策
挪威行政与改革部是挪威政府采购的行政管理部门,是负责挪威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起草、制定和执行机构。该部下设5个司,雇主事务司、竞争司、政府服务司、1T政策司和行政管理司,其主要职能是负责挪威政府行政与人事管理政策、竞争政策、协调使用信息技术,提高管理和服务效率等。
2003年1月,挪威成立了独立机构性质的政府采购申诉局。政府聘请10位资深律师负责不定期研究和处理有关投诉。秘书处设在卑尔根市,活动经费由挪威政府财政预算支付,虽然该局出具的意见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参与政府采购各方参考,但事实上,几乎所有的投诉案例中,当事人均采纳了该局的意见。
自2007年1月1日后,挪威政府采购申诉局有权对未按规定发布招标信息的招标机构处以合同金额15%的罚款,接受处理的招标机构如果不服,可向挪威法院提出申诉。供应商可以直接向发标方反映存在的问题,也可提出诉讼。这使得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有了很好的机制作保障。
挪威贸易产业部负责制定着眼于未来发展的产业政策,包括制定有利于中小企业介入政府采购以及参与公共合同签署的相关政策。
此外,挪威公共管理与电子化政府机构旨在加强挪威公共部门的政府工作,提高公共部门的运行效率以及改善政府行政管理工作。其主要负责以下几项工作:制定公共部门重组的扶持政策;制定本国信息政策;支持公共部门的领导、雇员以及人力资源工作;制定政府采购程序;鼓励开展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为公民以及公共机构获取公共信息与服务提供力所能及的便利。
挪威工商联合会代表广大中小企业的切身利益,为中小企业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制定了很多切实可行的政策。例如,《2004~2013挪威工商联合会整体战略规划》、《挪威工商联合会政府采购行动计划》、《挪威工商联合会政府采购指导意见》等文件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有效践约合同起到了指导和帮助的作用。除此之外,为了帮助广大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挪威工商联合会目前启动了全国性的供应商发展推进项目,以此帮助中小企业提高政府采购技能、增长相关知识、把握相关政策信息。挪威工商联合会指出,中小企业与大企业一样,都应该共同分享政府采购合同所带给它们的丰硕果实,让它们从中获利。
在挪威,政府采购从业人员通过建立更高的道德标准来预防腐败,推广绿色环保采购,推动挪威政府采购的健康有序发展。比如说,他们在建设一幢大楼时不仅考虑价格因素,还要考虑后期的使用,从整个采购过程综合考虑。他们致力于对环境的保护,同时在一些公用设计中充分体现人文关怀,为残障人士提供方便。挪威的政府采购机构在承担社会责任时注重与其他部门的合作,比如与环境部门合作推广绿色采购,与农业部门合作推广生态食品,在贸易和工业部的指导下完成中小企业加入政府采购的事项。
电子化采购为中小企业提供方便
挪威政府为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建立了覆盖全国的中小企业信息服务体系。具体来说,是在主要大学和26所地方性学院中建立"国家增值信息专家网络"。这些大学与当地的研发机构合作,构成对中小企业的技术支持;与商务信息提供者一起构成本地服务于中小企业的信息资源。同时通过Internet,寻求全国其他地区的国家增值信息专家网络的信息支持,从而形成多级、分地区的中小企业信息保障体系。
国家增值信息专家网络的突出特点是注重信息的增值服务,也就是说,国家增值信息专家网络将信息专家和各行各业专家最重要的信息资源纳入信息支撑体系,且充分利用大学、研究机构的智力资源优势。这些信息专家主要来自大学和社会公共图书馆(这正是中小企业急需但又不具备的),他们占有大量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所需要的信息资源,可以为企业提供信息增值服务。
国家增值信息专家网络构成模型中面向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是分级实施的。社会公共信息由大学和公共图书馆免费提供,因为大学和公共图书馆是由政府出资设立的,其提供的信息向包括中小企业在内的全社会开放,由政府资助的科研机构也承担向中小企业提供科技咨询信息的职责。
在此基础上,专业从事信息产品生产和商业数据库建设的信息服务商,以市场交易方式提供中小企业急需的市场信息、产品信息、营销信息等信息服务。这样,就构成了较为完善的面向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体系。
国家增值信息专家网络是由专家数据库提供的一线服务和专家提供的二线服务共同组成的一个中小企业信息服务支撑体系。其中由专家数据库组成的一线服务构成了全国中小企业信息即时网,在24小时内提供对某些问题的快速解答。但存储在专家库中的问题多为共性问题,其总数是有限的。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难免会遇到专家库中没有答案的问题,此时,中小企业同样可以利用这个网络得到答案,即从网络的数据库中检索有关方面的专家,然后下线直接同专家联系,以得到指导和支持。
此外,这个信息服务体系中的信息专家也发挥着特殊的作用。信息专家为中小企业提供数据检索与处理方面的信息,这部分专家的存在,使得中小企业的信息获取能力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提高,也更有利于该网络为中小企业服务。因此,国家增值信息专家网络既解决了中小企业遇到的一般问题,又可以提供深层次的信息支持,为中小企业构建起了全面的信息支撑体系。
当然,挪威的信息化服务对中小企业的扶持与帮助不只是信息、技术方面的咨询服务,而且也还体现在规范采购流程,让中小企业获得便捷、平等参与政府采购的机会上。为了建立一个更规范的采购流程,挪威积极研究电子技术。而良好的电子化政务推广基础又为挪威的电子化采购的研究和推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早在20世纪80年代,挪威政府就开始利用信息技术提高政府工作效率。2000年6月的《电子挪威行动计划》是挪威第一个信息社会计划,2001年推出了第三版《电子挪威2005》。后来,挪威政府又出台了《电子挪威2009:数字化跳跃》。
延伸阅读
新条例简化特定行业政采程序
挪威是实行君主立宪制的国家,国王在人民中享有崇高的声望,但并无实际的政治权力,国会与政府的关系以议会制为基础,即政府须由国会议员中占多数的政党组成,国家立法权归国会。挪威很重视政府采购方面的立法,早在1978年就制定了政府采购方面的法律。作为欧盟成员国,挪威政府采购制度遵循的法律法规包括世贸组织《政府采购协议》、欧盟《政府采购指令》、成员国的政府采购法以及本国政府采购。
挪威政府采购法规不仅适用于挪威中央和地方行政机构,还适用于受政府采购法律约束的机构和政府授予特权的某些特定行业,还包括了国防采购和水、能源、运输、电信等公共事业单位的采购等。
1992年以前,挪威政府采购的法律是针对中央政府采购的,随后逐步发展成为包括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甚至包括公共事业机构和国有企业在内的政府采购法律、条例,形成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目前,挪威中央和地方政府机构、供水、供电、燃气、交通等公共事业机构进行采购时执行统一的政府采购法规,主要包括:1999年6月16日,挪威发布第69号法律《政府采购法》,该法于2001年1月1日开始实施。该法律取代了1992年11月27日颁布的第116号《政府采购法》。为了执行欧盟有关规定,2010年4月1日,挪威发布第402号《政府采购条例》和第403号《水、能源、运输和邮政政府采购条例》。新条例对挪威各级政府、公共企业单位和私人企业从事特定行业的政府采购采取了适当简化程序。
招标文件不得有歧视性技术要求
2005年,挪威规定,50万挪威克朗以上的政府采购,其招标信息须在挪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所有参与政府采购的买方和卖方均须在挪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和发布信息。对于超过105万克朗(约206570美元)的政府货物采购、超过165万克朗(约317800美元)的政府服务采购、超过330万克朗(约635600美元)的工程和大于4100万克朗(约7893950美元)的建筑服务合同,不仅要在挪威国内发布,还须通过欧盟每日招投标电子信息网站在欧盟范围内发布。
此外,根据GPA的规定,挪威向欧盟通报的相关政府采购招标信息还须向WTO秘书处通报。
挪威政府采购的基本要求是透明、平等、非歧视。在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中所有相关的技术标准不得采用对某些投标人不利的歧视性技术要求等,主要方式如下:
(1)公开招标或邀标:所有公司都可以要求参加,但政府采购部门仅对列入候选的供应商提供挪文招标文件。选择公开招标或邀标时,参加竞标的候选供应商不得少于5家。
(2)议标:对公用事业采购,既可以采取公开招标或邀标,也可以采取议标。选择议标时,要求参加竞标的候选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在下列情况下,公用事业采购部门可采取议标:没有一个满意的投标人、招标工作或服务本身性质决定了不可能给出总体报价、所需服务性质或类型决定了无法向投标人提出规格要求。当选择议标方式时,政府采购部门与预选的投标人在投标人报价方案基础上进行协商。如在服务领域的设计项目,政府采购部门可以组织设计比赛,与优胜者进行议标。挪威颁布的2006年第403号条例列举了一份详尽的允许使用议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的清单。为了增加议标的透明度,该条例还引入了"竞争议标机制",并引入了"动态采购机制",即允许招标部门建立一个为期4年的动态供应商名录。
(3)直接采购:在特别紧急情况下不得推迟的政府采购,或者因技术或知识产权原因只有一家供应商能提供所需的货物及服务时,允许在不预先通报的情况下直接进行采购。
(4)例外情况:挪威向WTO 提交政府采购承诺附件中有5个附录和1个总体说明,详细叙述了各种例外情况。如:与子公司间的关联交易、不超过合同金额50%的追加采购、涉及国家主权或国家安全的采购等。
(5)判断标准:不管采取何种政府采购程序,挪威招标方在判断竞标方报价时须考虑价格、发货日期、维护成本、性价比和质量等因素,将采购合同授予最低价格或最为经济的竞标方。
启示:扶持中小企业须多方努力
虽然我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已经明确规定,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但在采购实践中,受到资质、实力等多方面的条件制约,我国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机会还是受到了不少限制。纵观挪威中小企业的发展不难发现,该国的中小企业得到了来自政府和社会的多个层面的支持,这或许正是这个仅有500万人左右的小国能够成为发达国家的重要原因吧。
在笔者看来,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光靠一方的努力和单方面的支持,是远远不够的。中小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需要社会各方的广泛参与、广泛支持。在挪威,就有不少政府部门积极去支持、积极去推动。笔者认为,在呼吁政府各部门、社会各机构积极支持中小企业的同时,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及评审专家都要积极参与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行动中来。
对于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来说,应该积极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措施,明确相关各方应如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去保护中小企业的利益、去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为中小企业能有更多机会参与政府采购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能拿到相当份额的政府采购合同创造必要的前提条件。随着我国加入WTO和市场开放的需要,以及在经济发展困境中,国家政策如何助力中小企业发展,进而带动我国经济更好发展来看,我国从现在开始就应该在广泛研究和完善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宏观调控作用,对我国中小企业进行保护和支持。
就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而言,也应该将国家利益放在一个更为重要的位置,不要迷信大品牌,更不要盲目追逐洋货,很多时候,中小企业提供的服务还更贴心。尤其是很多小额的政府采购项目,大型企业根本就看不上,很多时候都不太用心去履约。中小企业却不一样,每一个项目对于他们来说都很重要,只要给他们机会,他们就会全力以赴。笔者在参与中央国家机关组织的一次政府采购研讨会上,就听到过类似的介绍:在小额定点工程采购中,从之前的履约情况来看,中小企业就做得很好。相反地,有的部门将小额工程交给大公司后,却被转给了小包工队。而由于大公司在其中牟利之后,小包工队拿到的报酬就有限,这对履约质量很难说没有影响。因此,笔者认为,采购人应当多给中小企业一些机会。
对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来说,不仅要积极将国家的有关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而且还应不断去探索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方法和措施,积极去为有关部门制定法规政策提供经验支持。同时,还应该努力去说服采购人,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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