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可在内地经营增值电信
作者:CCGPNET 发布于:2003-10-27 10:02:00 来源:http://www.caigou2003.com
信息产业部日前发布了对澳门开放内地电信增值业务的通告。
通告称,根据中央人民政府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签署的《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附件的有关规定,自2003年10月18日起,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合资企业,提供5项增值电信服务。
这5项服务的内容是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存储转发类业务、呼叫中心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信息服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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