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电子政府
John Rimmer
电子采购目标的完成状态
目前,基本上所有的部门都进行了某种程度的电子采购,向供应商的付款也有一部分是以电子形式完成的。根据网上政府计划的汇报框架,到2001年3月,67%的部门达到了以电子形式完成50%以上的付款。
过去几年里,各部门在向供应商电子支付方面取得了显著的进展,但即使是这样,政府在这方面的目标似乎仍然难以把握。比如,开始时部分供应商对这种方式持抗拒态度,但随着工作的深入,供应商的态度有所转变,即使这样,各个部门还是继续谨慎而执着地推行着。
在电子采购方面,信息经济国家办公室代表一些部门建立了一套共享系统,以提供进行电子采购所需的功能。这是因为对多数部门来说,采购并非其核心业务,要他们自己投资开发这种业务模式比较困难。
澳大利亚政府决意实现其承诺:人民不一定非要了解了联邦政府的组织结构,才能与之互动。实现这个目标的主要工具就是门户网站框架。门户网站框架为澳大利亚联邦政府的互联网存在提供了以顾客为中心的良好协调方式,主要包括:以顾客组成中心的一套门户网站;以主题或科目为中心的一套门户网站;联邦政府整体服务的一个主要接入点;适用的时候,采用阶段性发展的方式,由部门联合小组进行门户网站的开发与管理;一套共同商定的跨门户标准。
这些门户网站有其自己的互联网站,也可通过一个澳大利亚联邦政府接入点访问。除了现有的商务接入点以及文化与休闲门户网站以外,政府还建立了许多首要门户网站,如以地区性事物为服务的农业主题网站;为青少年服务的就业网站;为社会和家庭服务的教育及科学与工业主题网站。
政府还计划开发以顾客为中心的门户网站。现有的基于各部门的网站和以主题为导向的网站是实现“建起一个世界一流的模式,在网上提供所有适当的政府服务”目标的根本要素,因此这些新的门户网站将不会取代他们,而是成为这些网站的补充,并把他们纳入以顾客为中心的框架之中。开发和提供网上服务的责任仍然属于相关的部门。
主要能动条件
公共关键基础设施 便于使用数字签名证书进行数字身份验证和更加安全的交易。新的发展还包括一套最低标准,用以提供一个质量控制框架,以及联邦政府与商界之间使用的澳大利亚公司号码数字签名证书(ABN-DSC)的规格。维多利亚交通事故委员会最早使用ABN-DSC,用于与EPWORTH医院之间的电子通讯,从而让病人更快实施其康复计划。
安全 各个部门必须遵守由澳大利亚联邦安全部门颁布的各种法规。信息经济国家办公室的工作包括与这些部门一起,提高对网上系统与信息资产的保障,更好地察觉事故及薄弱的环节,以及促进对网上安全问题或出现的事故做出更加有效的反应。
隐私 各部门必须遵守根据OECD(经合组织)信息隐私原则而制定的隐私法案,并遵从由相关联邦监管者———隐私专员颁布的特别网上隐私指引。
方便 各部门必须遵从万维网公会(W3C)的网业内容可获得性指引,以帮助残疾人及拥有较慢互联网连接速度的人士更方便地访问政府信息。
元数据 各部门必须根据澳大利亚国家档案之澳大利亚政府定位器服务(AGLS)的要求来创建元数据———根据都柏林核心元数据标准。而上述的门户网站将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所产生的元数据。
各部门实施这些标准的进展十分令人鼓舞,但仍落后于政府要求的截止日期。尽管如此,这些标准已经开始显示出应有的效果,加快了网上政府计划的进度。
在推行这些最低标准方面,似乎只有澳大利亚如此严格,而澳大利亚联邦政府还在不断评估这些标准,以确保他们与实际的部门运作环境相一致。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