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GPA 研究GPA 做好应对准备(三)
作者:政府采购信息报 发布于:2013-08-09 11:23:3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了解GPA 研究GPA 做好应对准备(三)
1996年成立政府采购透明度工作组
WTO框架下,有三个机构与《政府采购协议》(GPA)的关系十分密切:政府采购委员会、政府采购透明度工作组(Working Group on Transparency in Government Procurement)和服务贸易规则工作组。其中,政府采购透明度工作组由1996年12月在新加坡召开的世贸组织部长会议决定成立,由WTO成员组成,旨在对政府采购活动的透明度进行研究,以求制定《政府采购透明度协议》,从而在WTO内进一步规制政府采购。
在2001年9月至2003年2月之间,透明度工作组共召开了17次会议,提出了实现政府采购透明度的十二个要素,并形成了一系列讨论文件。具体包括:1. 政府采购的定义及范围;2. 采购方式;3.公开政府采购法律和程序;4. 政府采购机会、招标和资格审查程序;5. 等标期;6. 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透明度;7. 合同授予;8. 国内审议程序;9.其他有关透明度的事项;10. 向其他政府提供信息(通知事项);11. WTO争端解决程序;12. 技术合作及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和差别待遇。
在2001年11月举行的多哈部长级会议上,部长们认识到需要达成一项关于政府采购透明度的多边协定,同意在"就模式谈判达成明确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第五届部长级会议结束后开始谈判。他们解决了一项对发展中国家有特殊关注的议题,明确表示"谈判应仅限于透明度问题,因此将不限制各国政府给予本国供应和供应商优惠的范围"。
但是,2003年9月在坎昆举行的第五次部长级会议上,成员未能就启动谈判达成一致。由于未能在这一问题以及多哈发展议程的其他议题上取得任何实质性成果,部长们因此决定将所有议题都提交总理事会。
2004年8月1日,WTO总理事会通过一项决定,解决了政府采购透明度问题、贸易与投资之间的关系和贸易与竞争政策的相互关系。由于此份决定的存在,政府采购透明度工作组一直活动甚少。
政府采购透明度工作组授权
《新加坡部长宣言》、《多哈部长宣言》、《坎昆部长声明》及2004年8月1日总理事会决定(即所谓的"七月框架")相关摘要如下:
《新加坡部长宣言》,第21~22段
1996年12月13日通过 (WT/MIN(96)/DEC, 1996年12月18日)
21. 我们进一步同意:建立一个工作组,以开展一个政府采购实践的透明度,并考虑各国的采购政策,在此研究的基础上,制定适当的要素纳入一项恰当的协定……22.在第20段和第21段提到的工作组织上,应谨慎考虑减少代表团的负担,特别是那些资源有限的国家,并协调与相关UNCTAD机构的会议。秘书处的技术合作项目应对发展中国家开放以便利其在本方面工作的参与,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
《多哈部长宣言》,第26段
2001年11月14日通过,(WT/MIN(01)/DEC/1, 2001年11月20日)
26.认识到关于达成一个有关政府采购透明度的多边协定的立场,以及对加强该领域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支持的需要,我们同意,在第五届部长级会议就谈判模式达成明确一致的基础上,在该届部长级会议后进行谈判。这些谈判将在解释政府采购透明度工作组所取得进展的基础上进行,并考虑各参加方,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参加方的优先发展领域。谈判应仅限于透明度方面,因此将不限制各国给予本国供应和供应商优惠的范围。我们承诺在谈判期间和谈判结束后保证充足的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支持。
《坎昆部长宣言》,第4~6段
2003年9月14日通过(WT/MIN(03)/20, 2003年9月23日)
4. 因此,我们指示我们的官员,继续就此遗留问题开展工作。我们要求总理事会主席,与总干事密切合作,协调这项工作,并在2003年12月15日前召开高官级的总理事会会议,以便为谈判的如期结束采取必要的行动。我们将继续亲自关注这一进程。
5. 我对于那些我们已达成高度共识的领域,我们决定维持这种共识,并努力取得一个可以接受的整体结果。
6.尽管有此挫败,我们承诺《多哈宣言》和决定,并再次承诺我们将会全面而且忠实地执行上述宣言和决定。
总理事会"七月决定"第1段(g)款
2004年8月1日 (WT/L/579, 2004年8月2日)
贸易与投资关系、贸易与竞争政策相互关系及政府采购透明度:总理事会同意《多哈部长宣言》第20至22段、第23至25段以及第26段分别提及的这些问题,将不作为该宣言中所列工作计划的组成部分,因此在多哈回合期间,在WTO中不针对这些问题中的任何一个开展旨在进行谈判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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