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力避个人意见左右采购结果
作者: 发布于:2014-01-13 11:44:00 来源:
■ 国外政府采购预防腐败系列(六)
编者按 偏居欧洲一隅的荷兰虽然不再有昔日辉煌的荣光,但依然是全球贸易强国之一,依然是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西方十大经济体之一、欧洲国家中吸引外国直接投资最主要的国家之一。在国际透明组织公布的"2013年全球清廉指数"报告中,荷兰的得分为83分,排名第八。可见,荷兰政府的清廉度还是比较高的。那么,荷兰政府是如何实现清廉的呢?该国在政府采购中又是如何预防腐败的?本期集中予以介绍,与读者分享。
健全监督机制 预防比惩处更重要
荷兰是一个议会制的君主立宪制国家,实行三权分立和国家公务员制度。由政治家组成的"内阁"政府和国家公务员共同担负国家管理职能。为了预防腐败,荷兰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是健全监督机制。荷兰监督监察工作由若干个机构来承担。荷兰在议会系统设置了监察专员和审计院。监察专员的基本职责是,对政府公务员进行监督,对公民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监察专员还有权根据调查结果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建议。审计院负责对政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财务审计。
监察专员和审计院独立于政府,独立开展工作,均向议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政府内部,内政部主管对公务员的监督管理工作,主要是制定行为准则,确定工作方针,并对各部门的廉政工作进行指导;司法部负责对公务员的腐败案件进行调查,对构成犯罪的依法提出公诉(荷兰的各级检察院隶属于司法部领导)。
此外,荷兰还设有行政法院,专门审判公民以及社会组织对行政机关侵权行为提出的诉讼。立法、行政、司法三大系统的监督监察机构各有分工,相互配合,形成了一种各司其职、共同负责的机制。
荷兰政府认为,反对腐败,惩处很重要,但预防更重要。基于这种认识,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特别重视预防工作。在国际透明组织公布的"2013年全球清廉指数"报告中,荷兰的得分为83分,排名第八。可见,荷兰政府的清廉度还是比较高的。
力推充分竞争 杜绝暗箱操作
荷兰的政府采购总量,政府部门的统计数字是570亿欧元,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统计数字为1200亿欧元,两者之所以存在较大差距,是因为政府部门没有将医疗保健和社会服务采购项目统计在内。具体到采购类别,荷兰的政府采购范围比较大。就拿服务采购来说,多年前,荷兰就开始用政府购买的方式采购社会保障服务,如养老院为老人洗澡、清理卫生服务等都进入了政府采购范围。
再拿消费类电子产品来说,政府采购涉及的内容也是五花八门,不仅有最常用的电脑、网络设备、打印耗材等诸多办公设备,而且还包括电子医疗器械、各种电子仪器和数码产品品、电器以及电子化节能环保产品、照明设备等等。
究其实现形式来说,通常情况下,荷兰的政府采购合同是通过两种方式来实现的:一种是由政府采购部门根据自身需要,提出产品性能方面的要求,然后根据市场上现有的产品进行招标,然后由供应商投标参与竞争,最后确定中标供应商;还有一种是订购。这主要是针对特殊产品而实施的。当然,对于特殊产品的订购也不是想怎么买就怎么买,同样是通过竞争的方式来实现的。当政府采购部门需要采购一些个性化或者特殊产品时,会组织招标,然后由各厂商投标。通过竞争以确定由哪个厂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生产政府需要的特殊产品。
也就是说,无论是哪种采购实现形式,在荷兰都必须遵守欧盟相关法律中的要求,即在程序上要做到公开、严格、协商和竞争。因为作为欧盟成员国之一,荷兰与其他欧盟各国一样必须遵守欧盟在政府采购方面的法律框架协议。为了确保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欧盟相关方面通过正式公报的形式向所有方面通报采购信息,这些公报一般包括年度采购信息、竞标邀请以及中标合同发布等。与此同时,欧盟近年来还大力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以最大限度杜绝政府采购腐败的发生。电子化政府采购是各国政府均在推进的一项事业,荷兰也不例外。荷兰政府采购部门积极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力促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充分竞争,力避腐败发生。
集体讨论采购方案 避免个人决策
在荷兰政府采购中,完善的法律法规,健全的信息公开体系和严格的流程控制,特别是普通员工的积极参与,确保了荷兰政府采购这块大蛋糕不至于因个别人的因素或者某些不光彩的暗箱操作而给纳税人的钱造成损失,同时也在政府部门、供应商与社会公众间之间建起了基本的信任,使得社会公众的利益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中得到了较好的保护。
在荷兰,公民的税务意识普遍都很强,对自己纳的税怎么花也会比较关心。因此,各政府采购部门往往也会对预算进行较为严格的管理。政府部门在采购东西时,虽然有的东西价格不同,功能差别也会非常大,但是碍于预算有限,政府部门相关采购人员会自觉选择一个不是特别满意的东西。不少政府部门的官员虽然希望能用上更好的东西,但是他们认为不能能浪费纳税人的钱。
为了更好地节约纳税人的钱,荷兰政府采购通过竞争来提高采购产品的性价比。节约纳税人的钱是荷兰政府采购重要的考虑因素。
换句话说,价格问题是荷兰政府采购中最为敏感的内容。当然,价格并不是唯一的评价因素。对于质量问题,荷兰政府采购人员看得也非常重。在一些经常性采购的货物中,有的商家因为长期参与投标并中标后,在履约中不断提供很好产品和售后服务后,逐渐在政府部门那里积累了很好的美誉度,如果该产品在普通民众消费市场也有良好的口碑,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会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作为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政府部门,荷兰许多政府部门所用的办公设备都是满足需求即可,不会去追求最新最好。在电子产品更新换代非常快的今天,很多电子产品用一两年就会落伍。但基于荷兰政府采购中看重产品质量和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使得荷兰许多政府部门办公设备不用那么快就更新换代。
尽管从客观上来讲,无论法律制度有多完善,决定每一次政府采购事务的还是只有少数几个人,但在荷兰许多政府采购项目已经形成非常好的员工参与机制。采购项目从立项开始,针对采购标的,很多部门都会广泛征求员工的意见,广泛向员工了解采购的这些东西应当具备什么样的功能、什么样的功能又是没有必要的、而且在采购之后也会及时收集员工们的反馈意见,进而根据员工们的反馈,在今后的采购中作出更合理的决策。
可以说,在荷兰政府采购中,个人的影响并不大,很多采购方案都是各部门集体讨论后作出的决策,个人的意见很难左右政府采购结果。这就能从很大程度上保证政府采购的透明度,避免人为操作、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
推可持续采购 严格按标准实施政采
2009年7月,荷兰政府推出45类产品和服务的可持续采购标准,并形成了定期增加和更新制度。根据荷兰政府的规定,中央各部委的核心部门和机构、省级政府、市政府以及水管理委员会在采购中都必须严格执行该标准,其中中央各部委的核心部门和机构应于2010年实现100%可持续采购目标,市级政府、省级政府则须在2015年达到相同目标。
该标准根据不同的产品和服务制定单独的要求,对供应商、产品和服务都提出了相应的标准。这些标准包括裁定标准和最低标准。其中,最低标准是采购时供应商、产品和服务必须达到的最低要求。而裁定标准则是根据情况来确定。如果采购的产品或服务在这45类中就应按照相应的标准和规则来实施采购。
当然,荷兰在制定这个可持续性采购标准时,也十分重视公众参与。标准制定前,在荷兰官方政府采购网站相关产品与服务栏目下注册成功的供应商均通过电子邮件收到将要制定标准的通知。标准的草案形成后也会在这个网站上向公众公布,公开征求公众意见。供应商可通过电子邮件、参与讨论等方式表达自己的意见,并提出自己的建议,意见经过匿名处理后将交由标准制定人员加以考虑。
为了更好地推进可持续性采购,避免采购相关人员因为一己私利置国家政策于不顾,荷兰有关部门还编制了《可持续政府采购手册》,帮助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了解与可持续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可持续目标自然地融入到政府采购活动中。
延伸阅读
未来五年政府将精简机构并削减预算25%
据《荷兰新闻网》2013年5月23日报道,荷兰住房与国家服务大臣布洛克向议会提交报告称,未来五年内,荷兰中央政府将精简机构,关闭部分政府办事处,简化办事流程,削减1.2-1.8万个公务员职位,以节支42亿欧元,即目前荷兰政府年均170万欧元预算开支的25%左右。报道指出,过去荷兰政府类似的做法曾遭荷兰中央政策分析局(CPB)和审计部门的批评,工会组织对政府机构提高工作效率的做法表示赞赏,但对大幅削减公务员职位表示担忧。据悉,政府与工会已达成协议,不会进行强制性裁员。
荷兰政府网站2014年1月6日发布消息称,荷兰经济部下属机构荷兰商务促进署(Agentschap Nl)和法规执行局(Dienst Regelingen)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合并,组建荷兰企业管理局(Rijksdienst voor Ondernemend Nederland),主要负责经济部政策的具体实施,并为企业提供寻找商业伙伴、技术咨询及法律顾问等各方面服务。荷兰经济部表示,通过机构合并可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同时,将通过新机构网站(www.rvo.nl)推出更多数字化服务。
据荷兰中央统计局2014年1月7日发布的数据,2014年荷兰市一级政府共有403个,比一年前减少5个。其中弗里斯兰省将四个面积较小的市合并为De Friese Meren市,同时将原Boamsterhim市拆分并入周边市政府,南荷兰省也将Boskoop和Rijnwoude两市合并。荷兰市级政府数量近年来持续下降,从2000年的500余个降至目前的403个。在市级政府合并的大潮下,荷兰市辖区面积逐渐增大,目前有11个市辖区面积超过300平方公里,比2000年增加5个,仅6个市辖区面积小于10平方公里,比2000年减少2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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