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考虑出台政府采购限制规定
2010年7月5日,比利时布鲁塞尔,欧盟总部大厦。 CFP
或将引入新政限制中国等外国企业竞标欧盟政府采购,但此举难有效果
欧盟委员会将在3月底左右推出提案,限制某些国家企业参与竞标欧盟政府采购项目,财新记者从欧盟委员会了解到。此举意在“报复”那些不对欧盟企业放开政府采购市场的国家。
欧盟委员会中的两名委员——内部市场委员巴尼耶(Michel Barnier)和贸易委员德古赫特(Karel De Gucht)在共同准备这一提案。该新政“将澄清非欧盟企业、产品和服务准入欧盟政府采购市场的规则,将提高欧盟与其他贸易伙伴在政府采购市场准入方面的谈判能力。”欧盟委员会的一份预告性文件说。
该政策将会参照反倾销程序,巴尼耶的发言人告诉欧盟新闻机构 EurActiv。按此说法,可能的程序是:欧盟企业若认为自己在第三国政府采购中受到歧视,提出申诉,欧委会展开调查,裁定是否对该第三国企业发起行动。反倾销程序往往耗时持久。
据欧委会数据,政府采购占欧盟GDP的约19%,约为2万亿欧元,其中有3250亿欧元的市场向非欧盟企业开放。但“欧盟企业和产品并不总能在外国政府采购市场享受到同等的开放”,欧盟称。相比欧盟,美国只有1780亿欧元的政府采购市场对外开放,日本只有270亿欧元。
事实上,由于美国、日本、欧盟都是WTO“政府采购协议”(GPA)的成员,欧盟显然无法区别对待美国、日本企业,除非公然违反GPA承诺。现有42个成员国的GPA规定,成员国政府需在一定范围内的政府采购中对所有成员国企业一视同仁。
欧盟此举主要针对的是中国。政府采购问题是近来中欧经贸关系的一个冲突源。今年2月24日,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2012年度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征求意见稿)》,首次将412款公务车采购入选车辆全部指定为自主品牌,欧洲企业对此反应激烈。据《中国经营报》报道,目前外资品牌占到中国公务车采购的80%,欧洲品牌占其中的将近50%。
中国欧盟商会秘书长丁凯在上述“目录”公布后称该商会“有可能正式敦促欧洲国家政府采取反制措施。”两位熟悉布鲁塞尔贸易政策的智库人士也对财新记者称,欧委会一直都受到来自大企业的压力要对中国施压,“终于要行动了”。
但严格说,中国对欧盟企业实行区别于本国的待遇,并没有违反WTO规则。中国自2007年底正式申请加入GPA,至今未成功,主要因为中国政府给出的承诺和地方政府的参与度不能令美国等一些国家满意。
“我不认为欧盟这一政策变动就能迫使中国改变其不愿开放国内政府采购市场的立场。”布鲁塞尔智库欧洲国际政治经济中心(ECIPE)主任艾瑞克松(Fredrik Erixon)告诉财新记者,因为中国企业本来就在欧盟政府采购市场中没有多少份额。
艾瑞克松说,2005年,欧盟所有政府采购中只有7.5%是进口,中国又只占所有进口的1%。而此后几年,也看不出中国对欧盟与政府采购有关的出口有显着增加。
相比之下,欧盟企业已在中国的政府采购中占有相当份额,并希望继续扩大市场。显然,在政府采购的问题上,欧盟需要中国大于中国需要欧盟。
欧盟一直自诩全球政府采购市场改革的倡导者。去年12月的WTO峰会上,GPA得以修订,被欧盟称为是自己的胜利。欧盟还希望看到更大的改革,因为不仅中国这样的非GPA成员国开放度令其不满,就连美国也还有许多州未签署GPA,一些联邦立法也要求“只买国货”而限制了外商准入。
但布鲁塞尔若真要出此新政,将难再扛起政府采购改革大旗。“欧盟委员会加大其在贸易问题上的保护主义或者说‘以牙还牙’,会让全球政府采购的进一步改革更加困难。”艾瑞克松说。
“欧盟开始变得更加内视,欧委会正在失去其阻挡保护主义呼声的能力。”艾瑞克松如此解读欧盟此举的意义。但他也认为,欧盟这一难见效果的举措或许根本不会通过,因为欧盟内部一些成员国可能并不赞同这种做法,或是不愿冒本国企业在其他国家更受歧视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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