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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法警署公车不能再私用

作者:Devlin Barrett 发布于:2011-09-30 11:21:07 来源:华尔街日报
  美国联邦执法部门法警署(U.S. Marshals Service)的负责人以财政状况严峻为由,责令100多位总部工作人员把政府名下的多辆运动型多用途车(SUV)和大排量轿车予以交还,他们之前一直开这些车上班。
  
  美国法警署给其位于弗吉尼亚州阿灵顿市的总部配备了152辆可开回家的政府车辆,该署在阿灵顿的163名拥有执法证章的工作人员几乎可以人手一辆。据美国司法部官员透露,相比之下,美国联邦调查局(Fede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的总部只有6辆工作人员有权开回家的车,而美国缉毒局(Drug Enforcement Administration)的总部只有两辆这样的车。
  
  法警署的这些车往往是线条流畅、款式新颍的SUV或大排量轿车,车内还配备了应急照明和警报器等装置。这些车中有许多是雪佛兰太浩(Chevrolet Tahoe)和福特探路者(Ford Explorer),也有部分道奇突击者(Dodge Charger)。法警署不光要负担平均每辆车3.25万美元购车费,还要负担油费和维修费。
  
  在华盛顿特区,开这些执法车辆回家还有一个好处:这些车可行驶于公交专用车道(HOV),于是家住郊区的工作人员可开着它在上下班高峰时段把大多数车快速甩在身后。
  
  今年1月担任法警署负责人的希尔顿(Stacia Hylton)今年初下令评估用车政策。她周三说,已签发了新政策,下月起生效,届时将取消122辆车的“回家”特权,其中97辆将调至法警署驻全美多个办事处,其余将作为该署的储备机动车。
  
  美国法警署的职责是保护联邦法官的人身安全和追捕逃犯。
  
  法警署总部仍将有30辆车可供工作人员开回家,在数量上多于美国其它联邦执法机构。希尔顿说,其中9辆将配给高级领导使用,21辆配给那些发生紧急情况时须随叫随到的刑事调查人员。
  
  至于希尔顿本人,她有专职司机为其开车。
  
  希尔顿说,新政策对法警署外出执勤行动将产生立竿见影的积极效果。在此之前,外出执勤人员一直用的是平均行驶里程超过10万英里(约16万公里)的旧车。
  
  开公家车回家的做法对美国联邦执法机构驻全美各地的办事处来说是司空见惯的事,这样做的目的就是给调查人员或管理人员一辆车,供其随时抵达犯罪现场或对情报行动做出反应。
  
  不过这种做法在执法机构总部应该很少见,因为总部工作人员大多并非案件调查人员,而是管理和文职人员。
  
  在回答《华尔街日报》上周提出的一系列问题时,美国法警署最初拒绝提供其正在使用或计划添置的这类车辆有多少,而是坚称总部工作人员需要这些车辆,理由是该署附近的办事处在遇到突发状况时,需要得到总部行动人员的直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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